陳水扁弊案的弊端何在?
主持人:
接下來我們來連線一下臺灣的政治評論員南方朔先生,南方朔先生您好。
南方朔(臺灣時事評論員):
主持人你好。
主持人:
今天我們通過看吳淑珍的庭審的筆錄,其中發現有一些錢,當她說不清楚去向的來源的時候,她就說這是政治獻金,我們不大清楚臺灣的法律,就是在臺灣的法律上,政治獻金是不是沒有上限的?幾億臺幣也可以叫做政治獻金?
南方朔:
任何國家和地區對政治人物的金錢都有規范的,這些東西我們簡稱叫做“陽光法案”,“陽光法案”里面臺灣差不多都有了。可是我們盡管有很多法律,可是我們在執行上有很大的問題。
另外,整個臺灣的政治文化有一個前提就是它非常不誠實,當你不誠實是一個文化的時候,然后你所有的法律定出來就視同無文。所以臺灣有《政治獻金法》,有政治人物的財產申報制度,然后有選舉的時候,選完了以后,你要把你的選舉經費要申報上去,所有這些法律我們都有。可是在執行上,以及文化上,都形同無文。
主持人:
我打斷您一下,您說臺灣地區有相應的法律,那么相關的政治獻金的上線,封頂的數額是多少?
南方朔:
在陳水扁以前是沒有的,后來我們在前年我們定了一個《政治獻金法》,是有數額的,數額大概幾百萬就沒有了,可是在他那個時代是沒有任何法律的,意思就是說你十億、八億,坦白說都沒有人管你。
主持人:
那關于扁家的這些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臺灣地區有沒有相應的法律可以處理它們?
南方朔:
臺灣也沒有香港所定的不明財產來源罪,也沒有,也正因為這樣,所以他的整個案子一牽涉到巨額金錢就是政治獻金,他企圖用政治獻金把一切骯臟的錢全部合理化。
主持人:
那拿他們就沒有辦法了嗎?
南方朔:
現在整個司法偵辦的過程,就是要把他說的政治獻金變成是賄賂,當然賄賂需要追加關系,你的行為之間,你收這個錢,下面是不是給你一個好處,由這個追加關系來否決他的政治獻金說。
主持人:
南方朔先生,我前兩天看了一篇您的文章,您很期待2月10號吳淑珍的受審,那么經過這次庭審之后,您怎么看待吳淑珍的出庭對于整個扁案走勢的影響?
南方朔:
因為吳淑珍已經787天都沒有出庭,所以這次她答應出庭,然后臺灣整個社會我們充滿了一廂情愿的盼望,都希望她在這次出庭里面,她至少承認一些東西,讓整個案子能夠快快了結,所有人的這種一廂情愿的盼望,在這次她開庭,她講的話以后,證明都是一廂情愿的,意思是說她整個案子那種糾纏,然后那種法條的認定,以及檢察官的那種難題還繼續存在,意思就是說整個案子還有的拖的。
主持人:
剛才我們在演播室里面巖松也說,因為吳淑珍現在的一個身體現狀的話,她可以有很多天然的借口,比如說記不起來了,這對于未來案子的整個走向會有什么樣的影響?經過這次出庭之后。
南方朔:
因為現在整個案子最關鍵的一點,將來都是根據檢察官起訴的中心是不是夠嚴密,意思就是說很多錢,你把那個因果關系是不是搞得很嚴格,假如你很嚴格的話,法官可以據此推定,你們之間的錢是有交換關系,那就是賄賂,假設檢察官收證不嚴格,他就可以用政治獻金來糊弄過去。
另外一點,在很多細節部分,她都把它賴給部署。所以意思就是說她的這個賴,然后這個鉆法律漏洞,她的這兩個絕招是不是能夠奏效,實際上是考慮臺灣的檢察官當局。
主持人:
好的,謝謝南方朔先生。剛才我們也說到政治獻金的問題,剛才你提到美國的這么一個這方面的規定。剛才南方朔先生介紹說,陳水扁之前是沒有的,也就是說吳淑珍在接受庭審的時候,她完全可以把這個推到政治獻金里頭去。
白巖松:
因為她非常清楚,因為臺灣地區大家可以知道,也就這幾年的事情,所以這方面將來可能會有更加嚴密的法律,但至少現在沒有,就是在過去的時候是沒有的,所以這個漏洞是大有可鉆的。表面上看著非常文弱的一個吳淑珍其實是應該有一個無形的智囊團或者說策劃,在應對,與檢方進行著非常激烈的高手之間的較量,她明白漏洞在哪里,而且別忘了陳水扁的職業等等。
但是現在兩個問題是關鍵的,第一個問題,目前顯然吳淑珍找到這個案子的關鍵點,吳淑珍在我心目中已經不是這一個個人了,是包括陳水扁在內的整個一個團隊。一個關鍵點就是陳水扁跟吳淑珍是不是共犯,只要不是共犯,一切都是吳淑珍做的,即使最后全部認定就是她做的,但是跟陳水扁沒關系,吳淑珍坐不了多少天牢就會出來,她的身體決定的,陳水扁就還有機會,兒子也保住了。所以你看這步棋是走得很漂亮的。
另一步棋,檢方就必須去找到一種關鍵,什么關鍵?既然說它不是政治獻金就要找到,剛才南方朔先生也在說,對價關系,給你錢的人獲取了什么利益,只要他獲取了利益就有問題了。所以一個是是不是共犯,吳淑珍跟陳水扁,夫妻倆是不是共犯,這其實是一個,可能在情感上我們會得出答案,但是必須用司法拿出答案的。另一個就是,他們之間有沒有錢權交易,過程中有沒有交易,如果沒有的話,他還可以找到理由說是政治獻金,因為法律本身是千瘡百孔,甚至最早的時候是空白的。所以這兩個關鍵現在真的壓力是在檢方的身上。
主持人:
今天我看到一個臺灣方面的評論說吳淑珍這次想救夫保子,她這兩個目的是不是能夠同時完成,也有人打問號,比如說就關于洗錢罪,如果讓洗錢罪之說能夠成立,另外一個,陳致中前不久叫做認罪協商也能夠站得住腳的話,既然你承認洗錢,就說明這個錢的來路是不好的來路,可是如果吳淑珍證明這是不好的來路的話,不就是把罪往自己和陳水扁身上去攬嗎?
白巖松:
沒有,她都可以用政治獻金擴大化的方式去理解,你看,她可是不斷地在強調,我都不是為了個人,吳淑珍在整個庭審的過程中,不管是說洗錢,還是說任何多大數額的錢,她都在強調,我不是用在個人,那么也就是說用作政治,甚至黨團的利益,臺灣的未來等等等等,你都可以去找到這樣的解釋。而且陳水扁與她的兒子在她的感覺當中還是不一樣的,就是理智與情感的問題,保陳水扁是理智的選擇,保兒子從某種角度來說,情感要更重,但是到了關鍵時刻的時候是理智還是情感,最后我們可以做一個假設,只能保一個人的時候她會保誰?保陳水扁。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其實你說下一步能不能攻擊出她兒子的一些問題,她兒子協商認罪了,所以已經做好了一定這方面的準備,但是一定要想,他們會想盡辦法讓陳水扁做出不知情的樣子,陳水扁今天所有的表態全是說我不知情,果真是這樣。另外,陳水扁說了要提供八個證人給法院,要來證明他對洗錢等等這些事情全都不知情,八個證人,接下來又有戲看了。
主持人:
所以接下來又把球踢回了檢方了。
白巖松:
對,但是我相信檢方不會對這樣出現庭審時候,吳淑珍以這樣的表現會太感意外,應該在他們的預料之中,因為偵辦方應該早就知道,甚至可能比想像的還稍微好一點,應該他還會有底牌,而且行動還在進行當中,還會去尋找更細致的。我覺得沒有辦法,就是這樣,司法就是要最后拿出你讓人沒法再說不的證據,讓他說,是,認罪。
主持人:
你覺得,你預測,有沒有可能把這樣的一個在法律方面的案件變成一個政治方面的案件?
白巖松:
拖得時間太長了會,這個時間看多長。我們首先不能說拿過去這787天說事,因為過去這787天年的時候,別忘了,陳水扁是在2008年5月20號才離開了他的位置,那么從她2006年的年底昏倒,然后就包含了這787天,有相當長的時間是在陳水扁的陰影之下,只是5月20號之后才進入到了,偵辦機關可能才是更不受這種陰影的影響,所以不能拿這787天說事。但是如果接下來檢方遇到的阻力非常大,遲遲拿不出相關的證據,然后吳淑珍也隔三差五就會以身體再去推,這個事情推長了,不耐煩了,這種單純的司法的事情演變成政治的某種東西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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