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吳淑珍欺騙臺灣的788天
陳文茜:今天吳淑珍終于出庭了,這位被臺灣稱為當代“西太后”的人,因為為了要保護她的兒子,終于在法律面前選擇策略性的認罪,她認罪的部分就是和她的丈夫完全無關的,她很干脆的認罪,那是南港展覽館案里頭有好幾個重要的污點證人,并且關鍵性的證人,包括民進黨前任的“內政部部長”余政憲。
那么接著在跟陳水扁比較有關的部分,我們看到吳淑珍采取的是不清不楚,好像很模糊的相關的策略,吳淑珍這次所以會出庭,很大的一個原因,是因為她要保護她的兒子,過去這788天,她不斷地說她自己會昏倒,她身體多么的不好,她必須要住院,她是風中殘燭,她前一分鐘好好的,下一分鐘昏倒。
回憶2006年12月15日 吳淑珍唯一一次出庭
陳文茜:這一段時間不斷地考驗所有人基本的一個人性,但是今天吳淑珍打了營養(yǎng)針,早就可以出庭的她終于出庭了。我們來回憶在2006年12月15日,吳淑珍唯一一次出庭的畫面。那個畫面對很多臺灣老百姓來講是很熟悉的,你們看到沒有,這個畫面當中有一閃里頭,你看到她的手抱住了護士的頭,當時就有人說如果她真的昏了,她是四肢這樣癱下來,像熊貓一樣,是沒有辦法有力氣抱住護士的頭,所以她的昏倒本身其實當時就是一個作假的法律演戲。
那么人們說這一對夫婦,一個是在3.19槍擊案作假被子彈打到,一個是在法庭作假昏倒,但是這樣說法的人馬上就被另外一個陣營的人痛罵是沒有人性。今天所有的辯論終止,吳淑珍又用她出庭的動作,告訴所有人真相只有一個,就是她早就可以出庭。
連勝文:逛街就不會暈倒,出庭會暈倒,這個可能壓力比較大吧,是不是因為面對法官的權威。
記者:醫(yī)生就說她血壓很低。
連勝文(國民黨中常委):是,我最近血壓也有一點低。
林益世(國民黨“立委”):她還有什么事情不會發(fā)生的嗎?身體還是要保重,我想問其實一定會有機會問的,等她身體好一點再來問,也未嘗不可。
田媽媽(“立委”田秋堇母親):真是沒有天良,天氣這么不好,這么冷。
柯建銘(民進黨黨團總召):我看到法院那種審理的方式,實在很沒有人性,法官的態(tài)度我覺得非常沒有人性。
王淑惠(時任民進黨“立委”):我們這位年輕貌美的女法官,居然叫她把病床擺過去,躺著也要繼續(xù)再問下去,我覺得這樣表現出來會讓世界笑話。
田媽媽(“立委”田秋堇母親):你看有的說什么假的,作秀。
謝長廷(前“行政院長”):這就是違反人性,這就是沒人性。
呂秀蓮(時任“副總統(tǒng)”):就像“第一家庭”尊重司法,希望我們的司法也尊重生命。
陳文茜:我在我的臺灣的電視節(jié)目里頭,把這些資料畫面剪出來,想讓很多當時批評別人沒有人性,為吳淑珍說謊的人自己反省一下,現在當吳淑珍正式的出庭,于是看到今天下午兩點多的時候,她幾乎是神情熠熠然后跟大家在招手。甚至也沒有什么太慚愧之情,不知道這些人的感受是什么,可是當我問起這個問題,說這些人的感受會是什么?前綠營的大佬沈富雄說這些人老早就知道吳淑珍是在騙別人的。
輪椅上的夫人 也是法庭上的恐怖分子?
沈富雄:我覺得田媽媽的綠的意識形態(tài)是非常強的,所以她看不出她有什么錯,那即使有錯,她也不會覺得慚愧,那其它的人呢?老早就曉得這一對家伙。
陳文茜:是假的。
沈富雄:但是他們?yōu)榱恕?/p>
陳文茜:但是他罵人家沒有人性。
沈富雄:但是為了自己,這些政客就包括柯建銘在內,這些人為了他們這個政治這條路還要活下去的話,也只好話吞下去了。
陳文茜:這是我們看到綠營大佬,對于綠營這些過去支持吳淑珍的人的判斷,我們來請教一下胡忠信,胡大哥在我們的現場,在評論今天陳水扁出庭,他們?yōu)榱吮Wo兒子,那我也查了一下陳致中,最高可以被判刑七年。
如果有些人不像陳致中是含金湯出身,有些人覺得七年,如果在法律里頭可以認罪懺悔,即使不能成也是三四年,然后假釋坐牢兩年,除了海外有非常多的錢也好,但是大多數的人都判斷以陳致中的個性,他連一天都不敢去坐牢,您怎么判斷?
胡忠信:沒錯,臺灣話叫做“阿斗”了,阿斗就是像劉阿斗一樣經不起一天,所以他們父母知道一定要保護兒子,我倒是想談吳淑珍的策略,保子護夫死要錢,而且是視錢如命,這我們都看出來了。
陳文茜:她是保三了,她在保三。
胡忠信:所以說她是要錢不要命,視錢如命,真讓我們服氣,你今天點的很好,所有的事業(yè)都表演事業(yè),生命就是個表演,不出庭是表演,為什么責民進黨?其實這些人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
陳文茜:還包括臺灣的社會輿論。
胡忠信:對,為什么挺到底,治到底呢?甚至把眼睛都蒙起來呢?就是一個很好的良心反省機會,我一再引用馬希爾將軍的話,將軍面對群眾是理性的,感情帶去給老婆就好了,如果當初民進黨做切割,就像美國共和黨跟尼克斯的切割,共和黨站起來了,這給大家一個教訓,任何政黨如果它不愿走公益,挺政治為權力市長的話,你剛才講到的一些人,咿咿的走路,黑澤明電影說的歷史的黑洞。
陳文茜:吳淑珍按照臺灣的法律,即使她認罪的話,最高可以判她無期徒刑,即使她可以判無期徒刑,她連一天的牢都不用坐,所以她今天很爽快,只要跟她兒子、跟她老公有關系的案子,她全部都認罪了,因為她認了罪別人也不能關她,唯一付出的代價就是她不可以離開臺灣,那她已經說了,她要搬去臺灣高雄南部。
其它只要牽涉到跟她丈夫有關的,她就打了迷糊仗,尤其在機要費,很可能重判她先生高達無期徒刑的貪污案的機要費,她只認了偽造文書,并且咬死馬英九的法律解釋,支出大于收入,她并沒有挪為公款,她只跟馬英九的余文一樣,吳淑珍說她就是余文,只有偽造文書。
但是在特偵組的起訴書里頭,基本上認定陳水扁和吳淑珍在貪污案是完全分工的角色,我們待會兒回來為大家做一個歷史性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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