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四月十日電 臺北消息:臺北地檢署十日將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及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依泄密罪起訴。
二人涉嫌在“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機要費案”期間,泄漏陳水扁一家賬戶往來明細等資料。
據中央社十日報道,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期間,于二00六年十月十二日透過“國防部副部長辦公室”秘書金辰芯將已封緘的“臺高檢第三0四一三號函”交給柯承亨。
起訴書中寫道,柯承亨明知此函文內容為檢方偵辦陳水扁及家人所涉貪污案件而向“國防部”函詢有關“機密外交費用”支應情形,屬“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竟將此函文影印密封后,轉呈陳水扁知悉。
另外,“機要費案”承辦檢察官周士榆與檢察事務官楊修宗于二00六年十月十三日拜會“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希望中心協助清查陳水扁及其親友所有銀行賬戶往來明細;周有義將查黑中心請求調查的函件“臺高檢第三0三六三號函”交給葉盛茂。
起訴書中指出,葉盛茂隨即將函文內容所示身分證字號的姓名列表,于同日轉交陳水扁。
檢方認定,柯承亨與葉盛茂涉嫌“刑法”“泄漏國防以外機密罪”,十日將全案偵結起訴。
檢方表示,葉盛茂所涉泄密案與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的泄密案涉有接續犯實質上一罪關系,臺北地檢署將并由高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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