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京四月二十六日電 海峽兩岸關系協(xié)會會長陳云林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二十六日下午在南京紫金山莊簽署《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xié)議》,雙方同意開通兩岸定期客貨運航班,和在臺灣海峽南線與第二條北線雙向直達航路等。
《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xié)議》包括十四條條款及附件《海峽兩岸航路及航班具體安排》。該補充協(xié)議說,海協(xié)會與;鶗鶕(jù)《海峽兩岸空運協(xié)議》第一條、第三條、第四條規(guī)定,就開通兩岸定期客貨運航班等事宜,經(jīng)平等協(xié)商,達成補充協(xié)議。
飛行航路方面,協(xié)議指雙方同意在臺灣海峽北線航路的基礎上開通南線和第二條北線雙向直達航路,并繼續(xù)磋商開通其它更便捷的新航路。南線為廣州與臺北飛行(航)情報區(qū)直達航路,路線為自N22°57´00〞 E116°21´36〞經(jīng)雙方議定管制交接點N23°00´00〞 E117°30´00〞至N22°36´15〞 E117°57´16〞雙向使用。
第二條北線為上海與臺北飛行(航)情報區(qū)直達航路,路線為:自N30°45´46〞 E123°41´39〞經(jīng)雙方議定管制交接點N28°41´57〞 E123°41´39〞至N27°56´18〞 E123°41´39〞雙向使用。
運輸管理方面,雙方同意兩岸定期航班使用的運輸憑證及責任條款,參照兩岸現(xiàn)行作業(yè)方式管理。
在客運方面,除上海(浦東)與桃園和臺北松山機場航線雙方各指定四家航空公司外,其余航點每條航線雙方各指定二家航空公司承運;
大陸在現(xiàn)有北京、浦東、廣州、廈門、南京、成都、重慶、杭州、大連、桂林、深圳、武漢、福州、青島、長沙、?凇⒗ッ、西安、沈陽、天津、鄭州等二十一個航點基礎上,新增合肥、哈爾濱、南昌、貴陽、寧波、濟南等六個航點。上述二十七個航點可經(jīng)營定期航班。
臺灣桃園與高雄航點可經(jīng)營定期航班,其余臺北松山、臺中、澎湖(馬公)、花蓮、金門、臺東等六個航點為客運包機航點。
雙方定期航班和包機往返班次總量由目前每周一百零八班增至二百七十班,每方每周往返班次達到一百三十五班。其中以下航點每方每周往返班次不超過:上海(浦東)二十八班,北京十班,深圳十班,廣州十四班,昆明十四班,成都十四班,臺北松山二十一班。其它航點可根據(jù)市場需求在航班總量范圍內安排定期航班或包機。
在貨運方面,每條航線雙方指定二家航空公司承運,大陸的上海浦東、廣州航點和臺灣的桃園、高雄航點可經(jīng)營定期航班;每周班次總量為二十八個往返班次,每方每周十四個往返班次,其中廣州每方每周七個往返班次,浦東每方每周七個往返班次;雙方還同意相互開放客運定期航班腹艙載貨。
雙方同意在有定期航班飛行的航線上原則上不再許可包機飛行。
根據(jù)該補充協(xié)議,雙方還將在稅收互免、收入?yún)R兌、航空安全等方面加強合作,按航空慣例處理相關事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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