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扁案,7日上午將再度召開是否繼續羈押陳水扁的延長羈押庭,這是陳水扁3月3日遭北院自3月26日起延押兩個月后,再次有獲得自由的機會。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扁家“國務機要費”、竹科龍潭購地案、南港案、洗錢案4大案,下周將繼續審理。
審判長蔡守訓于4月23日的庭訊最后,宣布將于7日召開本案陳水扁部分的延押庭,因為當天下午吳淑珍還將與扁家友人蔡銘哲繼續對質,因此,蔡守訓也限制檢辯雙方與陳水扁的發言時間,要求檢辯各僅能發言1小時,陳水扁部分則是30分鐘,并要求雙方可先行以書狀表達意見。
陳水扁目前的羈押期限,是北院3月3日所裁定,自3月26日起延長兩個月,因此,羈押期限真正到期是在5月底,陳水扁此次如果未能獲釋,羈押期限也將從5月底算起再加兩個月。
此外,7日下午吳淑珍將與蔡銘哲繼續對質,4月29日吳淑珍委任律師林志忠僅針對龍潭案部分詰問蔡銘哲,當天龍潭案的對質程序也還沒有結束,因此,7日將會繼續進行兩人龍潭案部分的對質,再接著進行南港案的對質。
在“國務機要費”案部分,5、6日全天將繼續進行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的對質。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