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0日電 臺“陸委會”29日提出“小三通”檢討報告,重點之一是放寬非福建地區的在大陸“榮民”可為金馬“小三通”的適用對象,而“榮民”身份要由“行政院臺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認定。另外,工商團體組團赴福建參展,以組團方式參加福建舉辦的學術會議等活動,經項目許可者,得經“小三通”往返。
據“中央社”報道,“陸委會”指出,因應大陸有意開放福建外圍地區人民赴金馬旅游,當局近期會修正“試辦通航辦法”相關規定,讓大陸人民到金馬旅游的每團人數,調整為5人以上,40人以下(現行為10人以上、25人以下),并便利大陸旅行團領隊的入出境管理。
“陸委會”副主任委員劉德勛在記者會提出“‘小三通’檢討與改進方向”報告。他說,2001年元旦起實施的金馬“小三通”,原本僅是為邊境貿易而設計,后來因往來較省時方便,逐年檢討擴大搭乘對象,目前除設籍金馬民眾、金馬旅臺鄉親外,臺商也可適用“小三通”。
劉德勛公布的數字稱,截至2006年11月,經“小三通”往來的人次共計184萬1200人次,進出口貨物累計金額為14億1600余萬元新臺幣,船舶往來13400航次。“小三通”執行六年來,因兩岸間無法有效協商,部分瓶頸無法突破,雙方人員往來去多來少、貨品進出無法正常化等問題,仍持續存在。
劉德勛表示,在人員往來改善措施方面,基于人道考慮,有關經“小三通”緊急救援衍生的人員往來需求將予以常態化。另外,并放寬非福建地區的大陸“榮民”為適用范圍,但“榮民”的身份須由“退輔會”認定。
劉德勛說,為便利商務往來及專業交流,大陸也放寬在福建投資的企業,它的臺灣母公司主管及員工,得經“小三通”前往在福建舉辦的展覽、會議。工商團體組團赴福建從事參展、觀展等商務活動,并經項目許可者,得經“小三通”往返。以組團方式參加在福建舉辦的學術會議或相關活動,并經項目許可者,得經“小三通”往返。
劉德勛說,關于澎湖“小三通”部分,現行政策及法規準許澎湖試辦項目通航,迄今已核準4件申請案。經過審視,澎湖試辦“小三通”的申請案例較少,主因不是主管機關審查過嚴,而是當地需求問題。
他表示,考慮澎湖與臺灣本島距離接近,具有“重要戰略地位”,以當前的兩岸關系,“尚無在澎湖實施常態‘小三通’的客觀條件”;不過,針對澎湖民眾的需求,當局將研議在不變更澎湖試辦項目“小三通”政策的前提下,便利澎湖民眾經金馬往來大陸的措施,另外,當局也會依實務需要修正相關規定,以順利執行澎湖地區項目進口大陸砂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