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同意就旅游者在對岸逾期停留問題建工作機制
2008年06月13日 10:15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6月13日電 據兩會相關協議,兩岸同意就旅游者在對岸逾期停留問題建立工作機制,及時通報信息,經核實身份后,視不同情況協助旅游者返回。任何一方不得拒絕送回或接受。
海協會與海基會13日簽署的《海峽兩岸關于大陸居民赴臺灣旅游協議》明確,自7月18日起正式實施大陸居民赴臺旅游,于7月4日啟動首發團。雙方同意大陸居民赴臺旅游以組團方式實施,采取團進團出形式,團體活動,整團往返。
海協會與海基會就大陸居民赴臺灣旅游等有關兩岸旅游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于當天簽署。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7日后生效。
協議規定,接待一方旅游配額以平均每天3000人次為限。每團人數限10人以上40人以下,自入境次日起在臺停留期間不超過10天。
雙方同意互設旅游辦事處,為旅游者提供服務。
【編輯:張明】
專題報道:海協與海基會重啟協商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