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臺簽注中首次啟用旅游簽注 一次簽注收費20元
2008年06月22日 05:31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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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0日,成為大陸首批開展赴臺旅游的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等機構亮相2008北京國際旅游博覽會。根據6月13日簽署的《海峽兩岸關于大陸居民赴臺灣旅游協議》,大陸居民赴臺旅游將自7月18日起正式實施,7月4日啟動首發團。大陸首批開展赴臺旅游的旅行社共33家。 中新社發 九州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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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7月4日起,首批大陸居民將組團赴臺旅游,而這些游客將持“L”簽注(旅游簽),這也將是赴臺簽注中首次啟用旅游簽注。
6月13日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海峽兩岸關于大陸居民赴臺灣旅游協議》明確,自7月18日起正式實施大陸居民赴臺旅游,于7月4日啟動首發團。北京、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廣東、重慶、云南、陜西等13個省市為赴臺旅游第一批開放區域。
與以往大陸居民前往臺灣的最大不同在于,大陸居民赴臺旅游須持有效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旅游簽注(簽注字頭為L),其他證件不得作為赴臺旅游證件使用,“L”字頭赴臺簽注僅僅能作為大陸居民團隊赴臺旅游之用,而不能用作因其他事宜赴臺。根據大陸居民往來臺灣有關證件的收費標準,L簽注(旅游簽)每證30元,一次有效簽注,收20元。
北京邊檢總站的民警介紹,赴臺的簽注類型中此前就有“L”類,但因并沒有赴臺團隊旅游,所以,一般的簽注多為考察、交流、探親等,“L”簽注實際上并沒有啟用。這次開放團隊赴臺游將會首次啟用這一類簽注。
另外,根據規定,大陸居民赴臺旅游須由指定經營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業務的旅行社組織,選派具有赴臺領隊憑《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團名單表》,以團隊形式整團往返。(記者李立強)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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