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將"江陳會"四項協議列入"立院院會"議程
2008年11月11日 15:15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11月11日電 臺“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天將二次“江陳會”達成的海峽兩岸空運協議等四項協議,列入十四日“院會”報告事項議程。
據“中央社”報道,“立法院”中午召開程序委員會,將日前二次“江陳會”達成的“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及“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四項協議,列入十四日“院會”報告事項議程。
程委會也參考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四項協議中的“海峽兩岸空運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運協議”,交內政、交通委員會審查;將“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及“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交內政、交通、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備查。
另外,民進黨團提出集會游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建議將現行集游法中采取的集會游行“許可制”改為“報備制”。程委會也將此案排入十四日院會報告事項議程。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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