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8日電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開放陸資來臺投資項目已有具體架構,臺當局“國安會”高層指出,在第三次陳江會后將會以正面表列方式,載明陸資來臺投資的產業,而目前經濟部門推動的“兩岸搭橋項目”,是制造業來臺投資的基本藍圖,在陸資來臺參與公共建設類別上,不但有鐵、公路、港埠,還包括新市鎮開發等。
雖然,臺當局為陸資來臺進行政策大松綁,但“國安會”高層指出,當局同時也憂心,陸資來臺的目的不在臺灣企業占有多少股權,而是擔心陸資只想窺探臺灣較特殊產業的管理、技術,或是來挖人才,資金來臺3、5年后就撤資,因此,在開放的同時,也將有額外的限制。
第三次陳江會將陸資來臺列入協商議題,他說,是希望確認大陸有興趣或愿意開放來臺投資項目,及臺方能夠開放多少項目來臺投資,如果臺灣單方面開放,對方一個投資案都不肯來,就沒開放的意義。
所以,這位“國安會”高層指出,有關陸資來臺項目,將待兩岸進行協商后,以正面表列方式,載明來臺投資的產業,他透露,當局擬定的開放項目包含基礎建設、通信、制造業與金融業等,兩岸單位已積極進行技術性階層協商。
其中開放陸資來臺參與公共建設類別,他指出,羅列了7大項:1、鐵路、公路、大眾捷運系統;2、港埠與其建設-各專業區附加價值作業設施,含廠房、倉儲、加工、運輸等必要設施;3、大型物流中心、國際展覽中心;4、工業區、科學工業園區、育成中心;5、新市鎮開發;6、海水淡化處理設施;7、污水下水道。
在制造業方面,“國安會”高層指出,由于經濟部門傾向不開放獨占性強及高科技產業,因此目前推動兩岸產業合作的“搭橋項目”項目是陸資來臺投資的基本藍圖。
也就是說,包括太陽光電、車載信息通訊產業、航空產業、LED照明產業、風力發電、車輛產業、食品產業、流通服務業、精密機械產業以及信息服務業等,他說,都是雙方未來解除投資法令限制的可能項目。
陸資來臺后,這位“國安會”高層指出,相關大陸地區專業經理人士來臺工作與居留、勞健保等問題也要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跟著松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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