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今天在廈門舉行儀式,為在2008年首次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被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37名臺灣居民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負責人介紹,2008年6月,司法部發布施行了《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居住在大陸各地和港、澳、臺三地的818名臺灣居民踴躍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其中658人參加考試,有37人取得360分以上合格成績,通過率達到5.6%。國家司法部不斷規范工作程序,加強技術保障,強化服務管理,盡可能地解決臺灣考生的困難和問題,并于今年1月1日施行《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該辦法為具有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做出了具體規范。
曾在臺灣擔任過11年法官的謝啟大女士,2002年到北京從事法律咨詢服務工作。此次拿到證書后,她說,經濟越是發展,越是離不開司法的保護,希望今后能夠更好地為工作、居住在大陸的臺灣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務。2008年畢業于中央財經大學、獲得碩士學位的蕭秉承來自臺灣漳化縣,他說,成功通過這一考試,為今后在大陸發展自己的事業拓寬了空間。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法規局副局長張萬明表示,目前大陸正積極出臺涉臺政策,歡迎臺灣“司法部”到大陸交流合作,以共同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為目標,出臺更完整全面的法律措施。(記者蔣升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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