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1日電 臺灣《工商時報》今日在頭版頭條報道,臺當局“行政院”12日將針對經第三地來臺陸資定義爭議召開協調會,預料許可辦法可望很快拍板。此外,“經濟部”已完成陸資來臺投資65項制造業項目檢討,電子業將開放被動組件,信息家電產業開放計算機周邊設備,手機、電話及音響等,生技則開放電子醫療器材。
“行政院政委”陳添枝明天將召集相關單位,對陸資來臺投資許可管理辦法進行協調,包括經第三地陸資定義是含30%或50%,具敏感身份的投資對象是籠統訂定或明確訂定機構企業均將協調研議,最快可望月底前核定,因此有機會與開放項目一并公告,相關人員往來、健保、金融需求等配套將分別訂定,但同一時間施行上路。
其中,“經濟部”開放制造業項目,由63項又增加2項至65項,其中電子科技業方面,一般電子業以被動組件及其它項為主,信息家電包括電視機、電冰箱、音響、洗衣機、DVD player及計算機外圍等;通訊產業則包括手機、電話等。
大陸方面也關切臺灣六大新興產業開放項目,臺灣開出生技以電子醫材產品為主,生技制藥則開放中草藥;車輛及其零組件,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等,其它傳產還有紡織、成衣、織布、橡膠及其制品、塑料及其制品;機械則以特殊用途為主,包括橡塑料加工的機械、紡織機械及農業機械,還有開放發電設備業在內。此外,鋼鐵、石化及工具母機等則不在首波開放行列中,食品加工未在首波之列,因與上游的大陸農產品未開放有關。
陸資來臺開放產業項目近日內可望匯整報院,最快將于5月底前對外宣布開放!敖洕抗I局”完成制造業檢討,依行職業類別共計212項,擬開放65項占30%。除此,服務業共113項,包括觀光飯店、第二類電信、百貨、超商、餐飲、連鎖量販店、物流、批發等;公共建設81項,決開放11項,占14%,包括海港、空港及觀光游憩等項目。
雖然目前兩岸密集進行搭橋專案的產業交流合作,但包括太陽光電、航空、通訊、LED照明產業、信息服務、風力發電、食品等兩岸搭橋專案項目,并未納入65項開放項目中。不過,由于兩岸積極推動搭橋專案,雖然這些產業未列入開放第一波項目,但下階段一定會納入開放,半導體面板及IC設計項目首波多未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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