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十二日電(記者 耿軍)北京華聯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代表與新光百貨投資(香港)有限公司代表簽署“共同聲明”。
這份“共同聲明”由北京華聯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代表吉小安與新光百貨投資(香港)有限公司代表吳東興簽署。
“共同聲明”全文如下:
“一、華聯新光百貨(北京)有限公司合資各方在履行合作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相關問題系單純的商業糾紛。‘新光三越’對雙方在企業經營理念和管理方式認知上的不同,表示遺憾;‘北京華聯’表示該事件的發生純屬誤會,并致歉意。雙方同意依照‘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平等協商、權責對應’的原則,依法妥善解決有關爭議。
二、雙方共同體認到:守法經營、管理透明、規范運作、監管有力是現代企業營運的基本要求,也是雙方深化合作應遵循的商業法則。雙方同意對合資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未來安排事宜即刻展開協商,并循約定的方式和合資公司章程徹底妥處雙方合作爭議。
三、我們對真誠關心和熱情支持華聯新光百貨(北京)有限公司的各界人士表示感謝。目前‘新光三越’派任到合資公司的管理人員將依照中國大陸勞動就業方面的相關法規,逐步恢復正常上班,一切經營活動如常進行,有關協商事宜將依約有序展開。”
這份“共同聲明”的簽署時間是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