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3日電 “海巡署”蘇澳海巡隊2日在宜蘭南方澳漁港查獲當地籍漁船“新同泉68號”涉嫌捕捉國際保育類海豚,涉捕數量超過1萬公斤以上。
據“中央社”報道,“新同泉68號”船2日上午載運一大批漁貨準備在南方澳漁港卸貨時引起海巡人員注意。經海巡人員前往查看時,發現有上百只海豚的頭尾都被支解,并與鯊魚肉混在一起;這些保育類海豚其中有一半是瓶鼻海豚。
海巡人員隨后立即將船長劉國清等人帶回蘇澳海巡隊偵訊,并派員將船內其它一塊塊被肢解的海豚搬上岸邊清點。
劉國清表示,日前出海前往日本北海道附近的公海捕捉鯊魚時,這些海豚自己入網中鉤死亡,為避免放流浪費才將它們撈上船,準備以后充當漁餌使用。蘇澳海巡隊表示,經偵查這些海豚身上都有被標槍刺傷的痕跡,初步認為劉國清的供詞不足采信,全案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將相關涉案人員移送檢方進一步偵訊。
這起案件也是近年來蘇澳地區查獲最大宗的違法海豚捕撈案,由于數量龐大,海巡人員直到晚間10時左右仍在清點搬運中。
“海巡署”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非法獵捕、宰殺保育類海豚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時并科新臺幣20萬到100萬的罰金,呼吁漁民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