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6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灣核能三廠二號機晚間地震停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管制處”第一時間獲得通報,“核管處長”陳宜彬表示,根據“中央氣象局”資料,晚間地震重力加速度達0.16g,由于距離過近,造成核電廠有地震紀錄以來最大一次重力加速度,猶甚于“921”地震,“原能會”明天繼續聽取進一步報告。
“核管處長”陳宜彬表示,晚間地震震央位于屏東縣恒春西南方22公里處,距離恒春核三廠很近,因此,震度之大已經讓核三廠二號機停機,但一號機仍然滿載運轉,地震當時二號機主冷卻水幫浦和汽渦輪機振動過大,超過了警報值,警報器響起后,控制室緊急以手動方式停機。
他說,二號機停機后,已要求核三廠巡視全廠,檢查設備受損狀況,此外,核三廠還要紀錄重力加速度,并比較與電廠當初建廠時所設計重力加速度(0.4g)差別,如果差別很近時,代表震幅過大,機件受損機率提高,電廠就必需仔細詳察原因,不過,根據以往經驗,很少碰到超過0.04g以上。
但是稍晚根據“中央氣象局”數據顯示,晚間地震重力加速度達0.16g(160 gal),陳宜彬說,由于距離近,所以,才造成核電廠有史以來遇到最大的一次重力加速度,強度猶甚于當時震央遠在中部發生的“921”地震,“原能會”明天會聽取核三廠詳細的監測紀錄報告,如果一切情況在掌握中,很快便能準予恢復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