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0日電 偵辦臺灣大麻藝人案的有關部門,昨(29日)傳訊《國光幫幫忙》主持人屈中恆。據臺灣媒體報道,屈中恆進出十分鬼祟,前后乘坐小黃與賓士車,被疑想掩人耳目。他離開派出所發現記者跟拍,表情驚訝,否認轉為污點證人,激動對著記者大喊:“你們要幫我伸張正義!”
據報道,承辦檢察官吳文正原定下周起才分批復訊第一波被傳喚的屈中恆、庹宗康等人,但因屈中恆與已被起訴的大麻藥頭陳秋火聯系頻繁,檢方認為他較有可能說實話,日前送達傳票,昨由中和警方帶他到國光派出所4樓訊問,檢察官再于下午接近4時到場復訊。所內氣氛緊張微妙,警員個個不敢多話。
昨檢方秘密傳喚屈中恆到案,他中午獨自開車離開桃園的家,記者目擊,他沿路開車小心,不斷來回鉆小巷測試有無記者跟拍,最后停在臺北和平東路停車場,一旁有計程車等候,他迅速搭車與檢方碰面。
昨天傍晚5時許結束1個多小時偵訊,檢察官離開時不發一語,屈的律師被記者追問時,否認與檢方交換條件。屈中恆昨快閃離開國光派出所,身穿淺色連帽運動服、藍色運動長褲與白色布鞋,外罩黑色皮夾克,他低頭緊咬雙唇,黯然搭上計程車,上計程車的過程中記者問他偵訊重點,他只說:“不方便!”
屈中恆坐上計程車回停車場取車,記者再問他此行目的,他僅稱:“我是跟檢察官碰面。”至于偵訊內容,他吞吐回應:“這怎么可以跟你們說?”傳言他已轉為污點證人,他急撇:“怎么可能!”他像有難言之隱,被問到家人時,他才說:“他們很支持我。”
外傳他有可能在此次偵訊后轉為污點證人,但律師劉師婷表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的“污點證人”須供出毒品來源并因而破獲,若供出的已被查獲或查無證據,都無法獲減刑。初犯吸毒者沒有刑責,即使供出其他吸食者也不算污點證人,不能免除勒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