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7日電 臺灣一對情侶到陽明山溫泉餐廳泡溫泉,不料“隔墻有眼”,一名高中生竟然從隔壁房間上方透氣孔拿手機偷拍。臺北法院判決,這名高中生及父母應賠償這對情侶新臺幣各十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在一家跨國科技公司上班的顏姓男子,去年四月二十一日和女友參加公司在陽明山行義路一家溫泉餐廳的晚餐聚會,餐后到溫泉屋泡鴛鴦浴。洗得你儂我儂時,聽到上方有異聲,抬頭一看,竟然有一名年輕人從隔間透氣孔用手機朝他們偷拍。
女友大驚失色,驚恐呼叫。餐廳服務人員趕來,這名偷拍的高中生說,他和父母同來用餐洗溫泉,聽到隔壁有“鴛鴦戲水聲”,一時好奇才爬上透氣孔看個究竟,順手“拍照留念”。
遭偷拍的情侶說,對方被當場抓包后,態度惡劣,嗆聲“被偷看,你們活該倒霉”,對方的父母也說“看一下,又不會怎樣”;他們看對方不肯道歉,才決定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闖禍的學生父母向法官說已經把兒子看得很緊,總不能跟著兒子一起洗溫泉,擺出一副“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態度。法官看不下去,當庭訓斥這對父母要好好管教孩子,免得將來成為偷拍之狼。
據調查,這家溫泉餐廳為了要讓空氣流通,以免發生意外,每間溫泉屋的隔間墻到天花板之間,并沒有封死,留有一整排寬約二十厘米的透氣孔。這名高中生就是從浴池上方攀爬到透氣孔,居高臨下偷窺并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