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1日電 跨海詐騙的五名臺灣嫌犯自廣東遣送回臺后,今天被移送臺北檢方偵辦。這個詐欺集團無所不用其極,連檢察官都敢冒名。
據“中央社”報道,高雄市嫌犯邱顯聰與張得倉、黃國豪、利瓦伊彬、仲凱軍等五人,共組橫跨兩岸的詐欺集團,去年一月起在廣東省深圳市沙井鎮的花園大廈設立隔海詐騙據點。
他們透過移動電話、網絡轉接電話,以前線、中線及后線“鐵三角”的詐騙模式,分別佯裝戶政事務所人員、警察、檢察官等假身份,構成一個讓被害人信以為真的綿密詐騙網絡。
一年多來,一共有臺灣的林姓被害人等十九人被騙,金額自新臺幣七百多萬元至五萬多元不等。
今年一月二十四日,大陸警方在深圳市查獲這個跨海詐欺集團。臺灣警方于本月三十日從馬祖押解五名詐欺嫌犯回臺灣,今天以違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解送臺北檢方偵辦。
警方指出,這個詐騙集團前線先雇人假裝是戶政事務所公務員,利用購得名單數據或隨機方式撥打給不特定人,騙取被害人個人基本資料。
隨后,他們佯稱發現有不法集團專門盜用他人資料申辦身份證,并將電話轉接至中線假冒警察的集團騙徒,告知有歹徒盜辦身份證、盜辦信用卡、現金卡或盜領金融賬戶存款,以騙取被害人的金融資料。
詐欺集團并謊稱被害人的銀行賬戶,因檢察官偵破洗錢犯罪集團案遭查扣,曾寄發“行政凍結管收執行命令”。歹徒甚至謊稱檢察官震怒,表示要以共犯結構嚴辦,要求被害人等候檢察官偵查電話。傳真偽造的行政凍結管收執行命令,讓被害人信以為真。
他們抓住被害人害怕卻疏于查證的心理,后線人員冒用檢察官名義,打電話給被害人,謊稱被害人遭人冒用為人頭賬戶,已有數百萬資金往來,“為證明被害人清白,被害人必須主動提供名下賬戶內的資金至監管科暫時監管。”
詐欺集團并且要被害人將名下所有存款,匯至指定的人頭賬戶監管。
警方發現,詐騙手法愈來愈高明,已轉為利用法院、檢察官個人名義,配合戶政事務所、警察機關等多重公務機關管道連鎖配合,環環相扣,取信民眾,嚴重影響法院、檢察官個人名義,更嚴重詆毀司法機關、戶政機關、警察機關公務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