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006年由施明德發起組織的“倒扁紅衫軍”于11月29日撤離臺北火車站前廣場。圖為施明德和他的紅衫軍在廣場最后一夜守候。他們在露天舉辦的倒扁活動持續了81天。 中新社發 耿軍 攝
中新網10月15日電 去年施明德發動倒扁紅衫軍活動,帶領群眾繞行“總統府”被臺灣檢方依違反“集會游行法”起訴,臺北“地院”15日再度開庭,施明德顯得相當激動,他表示如果一審判決有罪,也將放棄上訴,立即服監。
據臺灣TVBS報道,施明德指出,“我認為我無罪,但是如果一審判決我有罪,我會放棄上訴,立即入監服刑,若其他被告認為‘集會游行法’是個‘違憲’的法,應該要廢除,由他們繼續走下去,以達到‘釋憲’的目的。”
施明德認為民進黨沒有資格跟他提“集會游行法”,早期民進黨也曾經有許多集會,因此今天在法庭上,總共16名被告,包括當時曾參加“天下圍攻”的人,有一些是律師,也會突顯“集會游行法”是“違憲”的法律,展開攻防,不過施明德說,如果一審真的判他有罪,他也會放棄上訴,立即服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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