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2日電 發生在02年5月間的“福生三號”漁船海上喋血案,船長及輪機長走私毒品及槍枝返臺途中被“黑吃黑”槍殺棄尸于海中。臺“高院”近期宣判,除主謀楊國傳仍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同伙戴志明、李昱穎也因販毒,分別被判死刑、無期徒刑。
據臺灣媒體報道, 臺“高院”近期判決指出,綽號“豆奶”的楊國傳02年3月中旬得知綽號“林董”的林金興打算走私槍毒入境臺灣。因而邀戴志明加入運毒,安排船舶在臺灣北部海域轉運,私下密謀“黑吃黑”殺掉船員,放火燒船劫毒。
楊國傳透過管道,雇請謝金郎、謝進聰駕駛“福生三號”漁船前往臺灣北部海域接駁毒品。之后由楊國傳將槍械交給戴志明,接駁兩名殺手到棉花嶼海域,登船殺害謝金郎兩人后棄尸大海,全案因被害船員尸體被其它漁船撈起而曝光。
“高院”審判以楊國傳、戴志明連續販賣、運輸第一級毒品,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李昱穎共同連續販毒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