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5日電 臺灣“高等法院”十五日就臺北地鐵輪奸案作出宣判,其中主犯林世煌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洪杰鴻則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今年三月間,一名女大學生逛完士林夜市后,凌晨獨自前往地鐵劍潭站二號出口外的停車場準備騎摩托車返家,突遭林洪兩人押上轎車,強拉到河濱公園輪奸得逞。
事后,衣衫不整的被害人被推下車,直到一對情侶經過時發現后才得以報案。
案發后警方查出十年前在臺中曾犯下隨機擄人案件的林世煌有最大嫌疑,遂發出通緝令。出逃途中,林世煌再度性侵一名女出租車司機。
士林檢方今年四月間偵結起訴,向法院求處林世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洪杰鴻則求處有期徒刑十六年。
法院今年八月間依強盜強制性交、妨害自由、強制猥褻等罪,一審判處林世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洪杰鴻則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兩人均褫奪公權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