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7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一名已婚上校,今年元月和未婚中尉女軍官在汽車旅館偷情,當場被妻子率隊捉奸,這名上校擔心此事曝光影響升遷,對妻子提的離婚條件照單全收,將一棟透天厝、兩輛車子都過戶給妻子,妻子則簽下保密條款,同意不對外張揚。
報道說,此事原本天衣無縫,臺灣軍方卻不知從何處得知此事,有意查辦;最近去電當初派人會同捉奸的派出所,要求警方提供資料,不過,派出所則要求軍方正式行文才行,此事也因此曝光。
當初前往會同捉奸的警員表示,出軌的軍官年約四十歲出頭,外表英俊挺拔,聽說他是升少將的熱門人選;和他通奸的尉級女軍官年約三十歲,容貌清秀;在旅館被捉奸時,面對杏眼圓睜的上校妻子,兩人都嚇得臉色慘白,令在場者印象深刻。
警員表示,上校妻子提議離婚,并要求上校除將名下一棟透天厝、兩輛車都過戶給妻子,還要每月付三萬元(新臺幣)給五歲的兒子,直到兒子十五歲;女軍官也要賠償一百萬元“遮羞費”。兩名軍官總計要付出一千多萬元,代價慘重。
警方透露,這名上校和尉級女軍官分屬不同單位,兩人因業務關系有接觸,勾起火花,去年十二月起,兩人開始交往。元月間兩人在臺中縣豐原市一家汽車旅館約會,上校妻子獲悉后,立刻帶著征信社人員會同轄區警員到旅館捉奸。
當時警員敲門表示要臨檢,數分鐘后上校才開門,女軍官端坐房內,兩人衣著整齊,但垃圾桶內找到沾有精液的衛生紙;上校妻子盛怒下,上前甩了女軍官耳光,出軌的兩人對婚外情坦承不諱。
他們到派出所后,由于上校妻子揚言要告兩人通奸,上校不斷向妻子懇求,最后同意妻子提出的離婚協議內容,上校妻子也當著律師的面簽下保密條款,承諾只要上校履行承諾,她愿意保守秘密。
警員指出,上校離開派出所時還喃喃自語地說,“幾十年的積蓄全沒了,一切要從頭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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