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007年2月9日,臺灣“中華郵政”公司工會成員身著工作服在閱讀刊載該公司改名的報紙。在臺灣當局的要求下,臺灣“中華郵政”公司召開董事會議,擬更改章程,將“中華郵政”改名為“臺灣郵政”,遭到公司工會成員到場激烈反對,要求協商保住這一有111年歷史的金字招牌。董事會議四度更改開會地點,均遭到工會成員緊隨抗議,最終在警察的層層保護下,才于“交通部”內舉行,并通過改名。 中新社發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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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28日電 馬英九新“內閣”即將成立,去年初更名引起風暴的“臺灣郵政公司”將發出“正名”的第一炮。“中華郵政”工會研擬在今年6月召開的公司董事會中提案將公司更名回“中華郵政”公司,讓公司的名稱更“名副其實”。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中華郵政”工會準備提案“再正名”,因“民主紀念館”更名而計劃搬離的“中正紀念堂郵局”,也暫緩搬遷計劃。
去年2月12日,在陳水扁主持下,“臺灣郵政公司”掛牌正式更名作業,但“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等“郵政四法”修正條文,至今仍未通過“立法院”修法,“臺灣郵政公司”更名的法制作業未完成。
“中華郵政”工會理事長蔡兩全表示,“立法院”審查的是“中華郵政公司”而非“臺灣郵政公司”預算;員工領的是“中華郵政公司”薪資,郵局服務營業據點則高掛“臺灣郵政公司”,實在令人啼笑皆非,兩萬六千多名郵政公司員工說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哪一個公司的員工。
去年臺當局花數百萬元改名“臺灣郵政”。蔡兩全指出,目前僅30多處郵政據點廣告牌更名為“臺灣郵政公司”,自動提款機及郵務車用貼紙方式更名,民眾的提款卡、存簿則未變更或換發。因此,重新“正名”作業不困難,花費也不多,“郵政四法”也不必送“立法院”修正,反而更方便,郵政公司只要再向“經濟部商業司”登記公司名稱變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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