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臺灣前海軍中將雷學明等控告陳水扁等人誹謗案在臺北地方法院開庭。這是是陳水扁卸任臺灣領導人后首度至法院出庭,創下卸任領導人以被告出庭的首例。為此,大批警方出動維持秩序,不過仍發生陳水扁上午在步入法院時遭一民眾踹一腳的意外。圖為一民眾在以盾牌戒備的警察前手持紙牌表達觀點。 中新社發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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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7月21日電 陳水扁今天上午因拉法葉艦軍購案被控誹謗案出庭,在步入臺北法院時被民眾踹了一腳,這名抗議者隨即遭到警方逮捕并被裁定拘留三天。
據“中央社”報道,陳水扁上午九時三十分在維安人員維護下,由臺北法院正門進入二樓的第七法庭,“愛國同心會”成員蘇安生趁場面混亂,突然從后方伸腳踹陳水扁的臀部,隨即遭到警方逮捕并移送法辦。
臺北法院簡易庭晚間裁定指出,依據現場搜證照片、警方偵察報告及蘇安生自白等資料,認定蘇安生有犯行,裁定處拘留三天,還可提起抗告。
依警方資料,六十五歲的蘇安生出生于越南,有殺人、偽造文書和竊盜前科,對外自稱是“愛國同心會”的特勤組組長。由于經常參加陳情抗議活動,被警方列為保防重點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