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臺灣防洗錢法中,存在不完善之處,給犯罪嫌疑人有可乘之機
陳水扁洗錢案,突然讓人關注到洗錢。這幾年,臺灣洗錢手法除了臺面上的幾種之外,臺面下的渠道,才是巨額洗錢戶的熱門手法。
陳水扁家占了5項
根據臺灣調查局洗錢防止中心的統計排行,臺灣地區臺面上的熱門洗錢方式包括:人頭賬戶、“國外”匯款、親屬賬戶、支票、郵政禮券、償還債務、無存單定存等7種。再加上銀樓、地下匯款公司,以及買賣高價值商品等等,一共有10種主要洗錢渠道。只有排在一起,人們才容易看清洗錢手法的全貌。
根據臺警方特偵組連日來的偵查,在這次陳水扁家族洗錢案中,吳淑珍胞兄吳景茂、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的海外賬戶,就包含了親屬賬戶和“國外”匯款2種。加上特偵組調查中的銀樓、地下匯款、珠寶等3種,陳水扁一共運用了洗錢法中的5種。
能夠統計出來的案例,大多數都有防止的可能性。反而是那些不在統計范圍內的手法,才是防不勝防。
地下匯款公司不留記錄
洗錢過程中,臺面上的都不是大金額。但最近十幾年來出現了一些專門從事匯款的地下公司,匯款效率高,還不用像銀行這樣層層轉。
比如,地下匯款公司操作方式是:臺灣的一家公司往深圳的一家公司匯款10萬元人民幣,同時,深圳公司也向臺灣公司匯來40萬新臺幣(4元新臺幣約合1元人民幣)。一匯一收金額相當,只是從人民幣換成了新臺幣。
就銀行業者來說,如發現有洗錢的特征,就該懷疑。上述匯款金額總數沒有發生變化,但實際上卻通過匯款把錢洗了,且沒有任何記錄。
藝術品交易價值難評估
藝術品、古董、拍賣公司這幾個行業,都具備買賣品本身有價、但價值難以評估的特質。因此有心洗錢的人利用價值缺乏合理性的特點,把錢換出去,這樣的交易也可以沒有記錄,所以很難查證。
比如,B要把100萬元洗給A,于是A拿了一張畫,這張畫可能只值1萬元錢。然后A委托一家不知名的拍賣公司把畫拍賣掉,B就用100萬元把畫買走,A就取得了B的100萬元,錢也就被洗走了。
近親當人頭做法最笨
政治人物是洗錢最高風險的群體。政治人物的近親也是各銀行防人頭戶最關注的。
一般來說,如果是普通客人來銀行開戶,銀行很難拒絕。而如果是政治人物,銀行就會設置開戶的特別關卡,層層上報。如果該政治人物當天是突然來開戶的,銀行就更加小心,一般要讓其出具合理的交易證明。
假設陳致中來銀行開戶,銀行不會馬上判斷是否接受。可以先讓他開戶,然后再慢慢審核他的相關文件。但如果他要把錢匯往臺灣以外,銀行就會更加謹慎。從臺灣主要洗錢手法和渠道中,不難發現,陳水扁家族疑似把錢轉運出“國”的過程,忽略了“分散”和“隱匿”兩大重點。分散的意思是化整為零,手法細膩,利用公司、戶頭、銀行分散,可以降低注意。隱匿的意思是找能信賴卻非近親。像他們這樣找自己的近親,是很笨的做法。而通過銀行把錢匯到臺灣以外的近親賬戶,則是最笨的辦法。
臺灣防洗錢法有弊病
臺灣的洗錢防止法,有一個不完美之處,那就是一定要有重大犯罪,或因重大犯罪產生的利益,才能跟洗錢連結起來。要不然只能說非法匯款,或者未申報匯款,不能稱為洗錢。而洗錢交易的次數越多,被查獲就越不容易。
所以回歸到陳水扁洗錢事件來看,臺灣有臺灣的規定,瑞士有瑞士的規定,瑞士來函查,主要是因為他們覺得這筆錢有問題。但因為臺灣認定的洗錢,一定要看是否與犯罪行為相連結,否則只是單純的匯款。
至于陳水扁留在瑞士的那筆錢,如果瑞士只是暫時保管,臺灣又查不出來罪行,錢還會給當事人;如果瑞士覺得錢有問題、不還給陳水扁,最后就會打國際官司。
——摘自臺灣《商業周刊》(作者:單小懿、林瑩秋)
鏈接
臺灣常見巨額洗錢手法
◆“國外”匯款洗錢
洗錢人找有往來的銀行,把大筆資金分成多筆、不定期匯出,每筆不超過100萬美元以規避通報。錢在海外以相同手法轉匯數次到不同賬戶,最后分散各處的錢全進特定賬戶。
◆海外紙上公司洗錢
要洗錢的人先在薩摩亞、開曼群島等地設紙上公司,然后從臺灣空頭公司把錢匯到這家紙上公司做投資。最后,購買紙上公司所在國的有價證券,或轉投資、清算、退資,把錢洗進特定賬戶。
◆藝術品洗錢
先買進市場上無名的畫作或雕塑作品,再以遠高過行情的價碼,賣給已套好招的特定人士。因估價困難,完成交易后大筆資金安全入袋。
◆人頭賬戶洗錢
洗錢者找剛出校門的社會新鮮人,讓他們去辦一個戶頭,然后把這個戶頭賣給洗錢組織,換取錢財。完成開戶手續,存折、印章、身份證件全部掌握在手中,透過人頭戶最后錢進特定賬戶。
◆銀樓洗錢
找可靠、熟識的銀樓業者合作,先把現金換成外幣,利用銀樓有外匯業務,把錢匯出到海外特定賬戶。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