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8月13日,2008北京奧運棒球賽在五棵松體育中心舉行中華臺北隊對戰荷蘭隊,鴻海集團董事長郭臺銘(左)和妻子曾馨瑩也到場看球。 中新社發 CNAsports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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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8月13日,2008北京奧運棒球賽在五棵松體育中心舉行中華臺北隊對戰荷蘭隊,鴻海集團董事長郭臺銘(左)和妻子曾馨瑩也到場看球。 中新社發 CNAsports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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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9月11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剛完成終身大事的臺灣鴻海集團總裁郭臺銘和曾馨瑩夫婦,日前悄悄向臺北法院聲請辦理登記夫妻財產為分別財產制。根據法院公告,兩人財產將各自享有所有權及管理權。
郭臺銘與曾馨瑩一個多月前的婚禮,羨煞不少人。有人形容曾馨瑩是飛上枝頭的鳳凰,身價一夕間漲了至少數百億元。
郭臺銘和曾馨瑩日前共同具名向臺北法院聲請夫妻財產制登記時,分別向法院提出財產清冊,包括不動產、股票、銀行存款及鴻海集團旗下各公司等,厚厚一迭,共逾一千五百億元新臺幣,所有權人都是郭臺銘;但清冊中未見曾馨瑩名下財產。
臺灣明定夫妻財產制為法定財產制、共同財產制及分別財產制;夫妻婚后若未約定,即自然適用法定財產制。共同財產制除夫或妻的特有財產外,其余共同共有。
法定財產制與分別財產制較相似,原則上各自享有“自己財產”的所有權、管理權及使用、收益權;最大不同點在于,前者在法定財產制關系消滅時(例如改登記為其它財產制、離婚或配偶亡故),有剩余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規定,較窮的夫妻一方,原則上可向他方請求夫妻婚后財產(結婚后取得的財產)差額的一半。
以郭臺銘夫婦為例,若他們采用法定財產制,如果郭臺銘的婚后財產為一百億元,曾馨儀為兩億,在法定財產制關系消滅時,曾馨儀可就九十八億的差額請求分配一半,即四十九億元。
如今他們采用分別財產制,曾馨儀就沒有這項權利。
針對夫妻辦理財產分開登記一事,曾馨瑩本人沒有接手機回答。她的恩師張勝豐則表示:“這樣不就證明了,她不是為了錢而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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