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律師稱將對法院羈押裁定提出抗告
2008年10月29日 11:07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10月29日電 涉嫌卷入民雄污水廠工程弊案的民進黨籍嘉義縣長陳明文28日被嘉義法院裁定羈押。陳明文的委任律師表示,法官在檢察官無新事證下裁定收押,難脫押人取證之嫌,一定提出抗告。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承辦檢察官表示,陳明文能準予收押,關鍵在于承審庭長、法官媛有充分時間閱卷、了解案情,有利于后續偵辦。
陳明文遭收押禁見,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昨日對此表示遺憾。黨主席蔡英文已請黨中央法律小組深入了解,并予以協助。
嘉義法院發言人說,合議庭認為陳明文、賴文正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犯嫌重大,破壞市場公平競爭機制及影響公共工程質量,所圖不法利益巨大。且工程得標的企業從2007年4月后報表與標案的數據全部欠缺,有勾串共犯及變造、湮滅證據之虞,才準予羈押禁見。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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