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制定控煙新規:擴大禁煙場所 調高煙品捐稅
2008年10月31日 16:45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10月31日電 臺當局“行政院”30日通過“煙害防制法”修正案,待立法機構審查后,明年1月11日將全面上路。新規定包括煙品健康福利捐由現行每包10元(新臺幣,下同)調高為20元,全面禁煙場所擴及高中職以下學校、醫療機構,機關與三人以上辦公室也禁煙。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依據新規,高中職以下學校、醫療機構室內外、機關、三人以上辦公室都須全面禁煙;餐廳、旅館、商場等場所除吸煙室外,不得吸煙。在禁煙場所吸煙者,最高可處新臺幣一萬元罰款,禁煙場所未設置標示或供應與吸煙有關器物,最高可處新臺幣五萬元罰款。
臺官員表示,臺灣煙價相較韓國、香港、新加坡及澳大利亞明顯偏低,煙害威脅民眾健康,吸煙相關疾病醫療支出增加全民健康保險財務負擔一年約450億元。經考慮世界銀行建議及世衛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要求,透過提高煙價以控制煙品消耗量規定,因此進行上述修法。
不過,臺灣煙業協會表達反對,認為健康捐的調漲以“合理”、“漸進”、“微幅”方次為宜。“煙害防制法”尚未正式實施,旋即修法,違反法律信賴保護原則,大幅調漲更將造成走私更大誘因,嚴重侵蝕稅基。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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