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發短信恐嚇前女友致患精神病 被判賠四十萬
2008年12月10日 11:18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12月10日電 臺灣一名黃姓男子與女友分手心有不甘,加上不滿女友追討欠款,以手機發送恐嚇短信,恫嚇女友,嚇得女友一個多月不敢出門,更因此罹患精神分裂癥,因此向黃某求償百萬(新臺幣,下同)的撫慰金。法官認定,女子罹病與黃某恐嚇有因果關系,判決黃某賠償四十萬元。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黃姓男子2006年間在女友提出分手后,不僅對女友飽以老拳,兩周內又頻頻以手機發送恐嚇短信,揚言“打死我這輩子都不會對你客氣”、“要你出來給我開,不然就是你家人有事”,揚言對女友及其家人生命安全不利。
女友接獲短信后十分驚恐,怕黃某真對她痛下毒手,嚇得一個多月足不出戶,更因此出現幻聽、幻覺、被害妄想等精神裂癥狀。
該女子事后對黃某提出恐嚇告訴,獲法院判決有罪確定,黃某遭處拘役五十日,女子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要求黃某賠償精神撫慰金一百萬元。
黃某聲稱,女友在與他交往前即有精神疾病,與他所傳的恐嚇短信無關。專業醫院的報告也指,女子仍有幻聽與被害妄想等癥狀,社交能力受損且智力大不如前,但應與女子未按時服藥有關,且精神分裂癥成因至今尚無定論,難以斷定女子的精神狀態與黃某恐嚇有關。
但法官參考其它醫學文獻,認為精神分裂癥的成因雖有遺傳與基因等因素,但心理或環境壓力也是誘發、惡化病癥的原因,因而認定黃某恐嚇與女子罹患精神分裂癥有因果關系,必須負起賠償責任。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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