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0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北縣一女子向地下錢莊借高利貸還不出錢,遭強押脅迫拿消費券抵債,否則將會砍斷她的手腳。錢莊負責人出面取款時,被警方逮捕。
警方調查,被害人黎氏因為缺錢,去年五月經越南同鄉(xiāng)介紹,向嫌犯許某借兩萬元,約定每十五天須償還利息八千元。
黎氏報案表示,她已付了八萬元無力再繳息,嚇得連家都不敢住,躲債躲了一個多月,孰料三天前剛回家,許某和同伙找上門,將她強押上車,恐嚇就算沒有現(xiàn)金,至少拿消費券來抵債,否則砍斷她的手腳。
警方接獲報案,逮捕準備向黎氏收取消費券的許某,并在他的車上搜出二十名借款人的借據(jù)、本票、身份證、居留證復印件等物,其中大部分是越南籍配偶,分別借款三至九萬元不等。
嫌犯同伙事后到案說明,供稱自己是修車工人,許某是他的客人,不知道他經營地下錢莊放高利貸,當天應邀幫忙開車去“訪友”,并不知道是去討債,也沒有協(xié)助強押、恐嚇被害人。警方將兩人依妨害自由、重利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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