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7日電 美國維吉尼亞州聯邦東區法庭原訂28日召開凱德磊案(也譯作凱澤案)庭訊,但因臺“駐美代表處”連續緊急要求美政府依循“外交豁免”原則,將所有相關檔案資料,還給臺當局,不得在法庭使用,而代表美國政府的檢方不同意,法官已經裁示庭訊延遲至11月17日進行。
據“中央社”報道,臺“駐美代表”李大維表示,他不便就凱案給予任何評論,但根據律師方面的訊息,主審凱德磊案的法官近日內就會針對代表處提出的訴狀做出裁示,此時不管在臺或美國,任何有關本案人員或單位都不應任意評論本案,以免影響法庭審理。
凱德磊原本預定6月23日宣判,但檢方當天要求翻案,指凱德磊在去年12月達成的三項認罪協議中,沒有完全坦承吐實,且其它聯邦單位將有新的機密事證與人證將公布并愿出面作證,因此檢方要求撤銷認罪協議,重新開庭審理,檢方并將提出指控凱德磊“涉及間諜行為”的新事證。
接下來三個多月,檢方以及凱德磊的律師針對所謂的機密文件如何使用的問題,兩造數度提出訴狀攻防,凱德磊律師引用“機密文件程序法”要求法官允許凱德磊本人可以過目所有檢方的機密文件、并且檢方不能直接在法庭將這些資料公開使用,但檢方也依據法令,只同意整理出機密文件的摘要版本,交給被告,并稱基于特殊狀況,這些聯邦機密文件應得以在庭訊辯論。
法官因此將庭訊時間一延再延,原本在8月底已經裁示,將于明天開庭,且檢方也已經將所謂的機密文件與愿出庭作證的人士的身份及證詞,呈給維吉尼亞州聯邦東區法庭。但臺“駐美代表處”在9月20日委請律師發出緊急訴狀,要求美國政府歸還所有文件、并請法庭發出禁制令不準檢方使用這些文件的任何信息。
凱德磊在擔任美國國務院亞太事務副助卿期間,與臺“國安局”駐美干員程念慈密切往來,兩人互動過程遭到美國聯邦調查局長期跟監,2004年9月初,凱德磊在華府波多馬克河畔一家餐廳與程念慈以及程的主管“國安局”駐美特派員黃光勛見面,餐后聯邦調查局即在餐廳外將凱德磊逮捕,當天程念慈并未引用“外交豁免權”,她在聯邦調查局干員的要求下,交出許多文件、計算機文件案,成為本案的證據。
代表處聘任律師加入凱案,以追回這些檔案與資料,并保護“國家形象”,提狀之法理依據為“國安局”派“駐美代表處”之人員應享有“外交豁免權”,人員所有之對象皆屬于“中華民國”財產,美國政府依法不得取得。
不過檢方則辯稱,只能將這些檔案與文件復制一份交給代表處,且許多檔案已經分送給不同聯邦機構處置,也難以追回。
根據維州東區邦法庭的檔案顯示,凱德磊的律師以及檢方在9月22日至25日之間,各自提出本身訴狀的機密文件以及備忘錄。而10月2日主審法官艾里斯三世裁示,將庭訊延至11月17日。
至于代表處要求美國政府歸還程念慈交出的所有檔案文件資料的訴狀,檢方也提出反對訴狀,此后代表處委任律師兩度提出要求延長答復時間。
根據聯邦法院資料,10月6日,代表處委任律師發出另一份緊急訴狀,要求法官裁示“禁止凱德磊這一方使用任何程念慈提供的文件資料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