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30日電 臺“經濟部”將公布登陸重大投資案審查要點,“工業局”負責把關制造業者承諾的同步對臺投資金額。凡是申請重大投資案的企業負責人,必須在“登陸”前,和“經濟部長”等跨部會首長,面對面討論投資案涉及的財務與勞務計劃。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當局原訂6月底公布登陸重大投資案審查要點,因當局召開“經續會”延宕公布迄今,最近包括“陸委會”等相關單位正在最后研商,近期內公布。據了解,重大投資案審查要點將包括,選案標準、政策面審查及后續追蹤管理三部分。企業過關的要件是,必須在政策面審查時,逐一通過財務計劃、技術移轉、輸出設備、雇用勞動變化、對臺相對投資及全球布局等六項考核。
相關“官員”說,登陸重大投資案審查要點是比照晶圓審查要點而來,但更進一步要求企業負責人必須“親自”向“經濟部長”組成的跨部會首長會議說明!肮I局”也將把關制造業者提出的對臺相對投資金額,每年追蹤核實程度。
“官員”表示,企業若未能遵守投資臺灣承諾,雖然不會有罰責,卻會直接影響日后申請的大陸子公司增資案或其他登陸投資案。當局也將考量各行各業情況,設定不同的相對投資臺灣標準。
凡是個案投資金額在1億美元以上,或累計投資金額達2億美元,都屬于當局認定的重大投資案。此外,包括晶圓、小尺寸面板、低階封測等“敏感科技”項目,也在列管范圍。
據悉,過去當局審查臺積電8吋晶圓廠登陸案時,臺積電僅派人說明即可;但今年5月,當局審議統寶和飛利浦合作上海小尺寸面板廠時,統寶董座陳瑞聰即應邀向前“經濟部長”黃營杉主持的“部長”會議報告。統寶當時承諾,在2006年至2008年間,相對臺灣投資將超過新臺幣100億元。
另據報道,臺當局內部評估認為,企業對臺灣投資每達新臺幣1000億元,就可拉動經濟成長率1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