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制臺灣政局演變的因素很多,有政黨自身改造能否得到選民認同問題,有公共政策能否得到選民贊成問題,有大陸政策能否得到民眾支持問題,各政黨在上述三點著力外,正在發酵的“四大焦點”,成為影響臺灣政局調整的重要因素,制約著2008年3月以前的藍綠陣營間的政治較量——影響臺灣政局四大焦點
爭奪“執政”權:藍綠較量的關鍵
2006年12月9日北高市長選舉出現的藍北綠高、維持現狀的結果,因素很多,主要是在統“獨”沖突、族群對立、南北分裂和社會分化基礎上形成的藍綠兩大基本盤,成為凌駕于其他因素之上的“超級標準”。
北高市長選舉的結果,對臺灣政局產生重大影響,被稱為2007年12月舉行的第7屆“立委”選舉熱身賽、2008年3月“總統”選舉的“前哨戰”。其意義在于,一是結束了民進黨的“三連敗效應”。民進黨先后遭受2004年12月第6屆“立委”選舉、2005年12月縣市長選舉的失敗,自然給人們帶來了民進黨是否會“三連敗”的期待。北高選舉結果表明民進黨穩住敗局,提醒泛藍軍和社會輿論,必須重視泛綠軍特別是民進黨的實力。二是對國民黨的過高期待有所調整。社會上普遍認為國民黨應該南北雙贏,高雄失利帶來人們對國民黨的失望,敲響對國民黨的警鐘:奪取2008年執政權的道路并不平坦,與民進黨的較量是長期的、復雜的、艱巨的。三是選舉結果對藍綠內部的政治結構重組產生影響。在泛藍軍內,對馬英九的批評,有助于國民黨再出發。同時,國親兩黨成立政黨聯盟,協調作戰。在泛綠軍內,謝長廷“雖敗猶榮”,改變了民進黨原有的政治生態。總之,藍綠雙方從北高市長選舉中,總結經驗教訓,開始重新定位,重在穩定基本盤的前提下,盡可能地采取“中間路線”,吸引中間選民,增加打贏兩場選戰找保險系數。四是注重內功,國民黨和民進黨的重點,都在改善黨的體質,并且把全部精力投入選舉的準備。
“法理臺獨”:警惕民進黨制造重大事變
陳水扁當局在“二階段憲改”名義下,圖謀把“中華民國憲法”中象征“兩岸屬于一國”的相關條文,修改為“臺灣是民治民有民享的國家,國號叫中華民國”的類似表述,在“根本大法”中完成“臺獨的法源建設”。“法理臺獨”是在制造要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惡性事變。對于陳水扁當局來說,“法理臺獨”的功能是多樣化的:既是奮斗目標,也是“固權”手段;既是陳水扁的脫困招數,也是民進黨的拉票動員。
對于泛綠軍來說,“法理臺獨”與選舉的關系主要體現在:一是選舉是出臺“法理臺獨”舉措的機會。對于泛綠陣營來說,政治神經處于緊張狀態,個人理智處于混亂狀態,勝負情緒處于極端狀態,陳水扁和民進黨其他負責人正好利用這種環境和氣氛,每到選舉就推出新的“臺獨”主張。二是“法理臺獨”是泛綠軍進行政治動員的最好手段。泛綠軍宣揚“民主”沒有政治優勢,執政失誤沒有政績優勢,貪污腐敗沒有形象優勢,限制交流沒有經濟優勢,因此沒有執政政績值得宣傳,沒有公共政策值得宣講,沒有大陸政策值得實施,沒有有效手段穩定社會,沒有正確決策提升實力,唯一辦法是借助“法理臺獨”進行政治動員,煽動統“獨”、省籍、族群對立,刺激“臺獨民粹”情緒,為選舉造勢。三是“法理臺獨”對泛藍軍形成較大威脅:“法理臺獨”動員下的泛綠陣營,政治暴發力大,往往在選舉的最后關頭改變選舉結果;“法理臺獨”刺激下的“臺獨”民意,容易走向極端,往往在投票前制造事端、在計票時舞弊作票;“法理臺獨”修飾的理論基礎,欺騙功能較強,往往是在“愛臺灣”、“本土化”和“主體性”的口號下展開,反擊的難度較大。正是因為“法理臺獨”在選舉中的獨特作用,已經成為爭奪新一屆“立法”權和“執政”權過程中,陳水扁當局的必用招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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