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工作人員說,闕興華是十四日下午三點多獨自駕出租車來開房間休息,停留約三個小時,付了新臺幣四百六十元,期間沒有按服務鈴,也沒有使用旅館的電話,離去時神情自若;現 在想來,闕興華在房間內剖尸,居然面不改色,讓人不寒而栗。
公婆眼中好媳婦 各有風流爛賬
福建女子劉麗清慘遭開膛,宜蘭礁溪白鵝村夫家親友說,劉麗清是公婆眼中的好媳婦,每次和夫婿吳振任回宜蘭時,總會塞錢給老人家當零用錢,遭到不測,親友們都很不舍。
白鵝村游三郎說,他雖然只見過劉麗清一面,但印象深刻,大家都夸她保養得很好,看不出已有四十四歲。他表示,劉麗清與妯娌翁姓女子一起在中壢市SOGO百貨上班,平時住宿舍,只有過年、過節才回宜蘭。
不過,警方卻指出,這件案子簡單的說,就是大陸賣淫女私人恩怨及與臺灣豬哥男的多筆風流爛賬。本案最直接的四名關系人,死者劉麗清、第二任人頭老公吳振任、隔海教唆殺人的同鄉薛小莉及兇嫌闕興華,各有一屁股風流爛帳。
報道稱,薛小莉與劉麗清在福建老家各有丈夫、小孩,為了打工賺錢辦“結婚”入臺。劉麗清于二00二年第一次嫁到臺灣的柯姓人頭老公有小兒麻痹,每隔半年就急著要跟劉麗清催討四萬元“老公費”。薛小莉便叫劉麗清干脆與柯姓男子離婚,另外再幫她介紹新的人頭老公。劉麗清便在二00四年一月離婚返鄉,直到二00五年十二月再與四十九歲的吳振任結婚,今年元月第二度婚姻入臺。
由于從事特種行業,交往對象自然錯綜復雜,關系好的時候,不惜介紹“好友”給老鄉當人頭老公;但最后因為質疑同伴返鄉散布在臺賣淫毀壞名聲,不惜反目教唆殺人。
動手逞兇的闕興華,有妻小要養,家境并不優渥,卻與薛小莉“交往”七八年。雖被請托殺掉劉麗清,他又向警方供稱對她絕無“性趣”,實際上卻又似想撈些好處,傳短信邀約劉麗清“吃飯、到處玩玩、看看是否值得交往”。
劉麗清第二任人頭老公吳振任,與她在法律上雖然是合法夫妻,兩人卻根本沒住一起,聚少離多,各玩各的。兩人的婚姻構筑在金錢交易上,她卻又每周回家幫他打掃、履行夫妻義務。
劉麗清得知闕興華可能對她不利,會傳短信告訴老公吳振任;吳振任還會教他小心點,夫妻關系似有若無,連警方也搞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吳振任和屋內越南女子被帶到警局協助調查,偵訊空檔時,兩人還有說有笑,完全不像一般人得知妻子慘遭殺害時的震驚與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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