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日電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金管會”將逐步開放大陸人士來臺從事資產管理業務,包括先開放從事定存、信托資金投資、外幣投資及購買保單等,未來再進一步研議開放股票、島內基金等有價證券投資。
從事財管業務逐步松綁
大陸人士可來臺從事財富管理業務,臺銀財富管理部經理康蘩表示,多了服務客戶機會,銀行一定會全力配合。她說,財富管理業務在大陸當地已慢慢變成顯學,大陸人的財富也慢慢累積中,金融同業都看好大陸客戶這塊市場。
康蘩分析,大陸客戶對理財的需求,成長非常快速,在兩岸金融未開放前,不少臺資銀行紛紛透過香港分行做財管業務,就是看中這些潛在商機。
官員表示,配合這次開放陸資來臺,“金管會”已同意在臺有居留資格的大陸人士,可以比照臺灣民眾,與島內金融機構從事新臺幣業務往來。除了存款外,還包括信托業務,透過信托資金從事島內外投資,買保單等,都已解禁。
換言之,在臺的大陸人士可以辦理財富管理業務,唯一差異就是,還不能買島內的股票跟基金。
“金管會”高層指出,現階段只開放大陸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QDII)來臺投資股票、基金及債券等有價證券;至于大陸法人及個人,須等下階段。
據了解,過去民進黨執政時期,對于陸資來臺投資的順序,主要是先開放來臺投資不動產、接著是企業投資,最后才是有價證券的投資。
官員表示,依外資來臺投資有價證券情況來看,未來大陸法人及個人來臺投資股票等有價證券,可能還要分“境內”大陸法人及個人,以及“境外”大陸法人及個人,未來是否同步還是分階段開放,須視兩岸政策而定,目前尚無具體時間表。
大陸人士除了可以跟金融機構島內分行,從事資產管理的投資外,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部分,目前還沒有完全開放。
據了解,“金管會”之前在推動資產管理中心條例草案時,也曾考慮洽“陸委會”研議開放,大陸人士到OBU從事資產管理業務。但這部分因資產管理中心條例草案目前還在“行政院”審查中,尚無具體進展,未來變量仍多。官員表示,這部分未來視兩岸政策而定。
陸資可買一般產險
因應開放大陸人士及企業來臺投資、購買不動產,大陸人士及企業將可投保不動產住宅火險、公司廠房火險、營業中斷險等相關保險,至于其它特殊險種是否另訂規范,“金管會”還要再研議。
配合當局公告開放陸資來臺投資辦法,臺“金管會”也發布相關配套措施,包括放寬大陸人士及企業在臺融資等相關限制;至于大陸人士及企業在臺投資衍生的保險問題也將不再限制。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曾玉瓊表示,大陸企業如獲“經濟部”核準來臺設廠,投保廠房火險等一般保險,以及大陸人士來臺投資不動產衍生的住宅火險,這些相關的保險應該都可投保;至于其它的險種,如涉及敏感性的保單等,是否需要另訂規范,還需要進一步了解。
官員表示,購買保險主要是把資金給保險公司,不同于授信行為是從銀行借走資金,因此對在臺外國人士的投保行為比較不像銀行授信業務要訂定較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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