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匯款大陸 限200萬
臺灣“央行”和“金管會”對兩岸匯款業務松綁,但為免道德風險過高,關于大陸人民合法繼承臺灣地區人民遺產,除仍須提供相關明證明文件供銀行確認,每人匯出金額也以不逾新臺幣200萬元為限。
此外,依規定,包括軍公教及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保險死亡給付、撫恤(慰)金、余額退伍金總額及衍生的孳息,匯出至大陸的金額也不得逾新臺幣200萬元。
相關官員指出,兩岸匯款項目改采負面表列后,相關匯款確較過往松綁許多,但對于未經許可的直接投資匯款(包括對大陸地區投資和大陸地區人來臺投資)、未經許可的有價證券投資和期貨交易匯款、辦公費用匯款和大陸地區人民領受臺灣人民遺產等,都還是有所規范。
其中對大陸地區投資或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匯款時銀行都應確認“經濟部”核準文件,但為便利臺灣民眾投資,官員指出,對大陸投資個案累計投資金額低于100萬美元(新臺幣3300萬元)者,銀行得徑行受理投資人匯出款,不必確認“經濟部”核準的投資文件。
官員補充,銀行對金額低于100萬美元的投資大陸金額可不必確認文件,但投資人如是以新臺幣結匯匯出,結匯金額應計入當年累積結匯金額,個人為500萬美元,公司為5000萬美元,累積結匯金額超額者,可向“央行”項目申請再提高額度。
陸客申辦卡額度可能較低
有臺灣居留權的大陸人士,即起可申辦臺灣信用卡;發卡銀行主管表示,剛開始因為較難掌握大陸客的收入來源及還款能力,所以銀行發給大陸人士的信用額度可能較低。
銀行主管指出,目前外籍人士多半都持有國際信用卡,因此在臺申辦新臺幣信用卡情形還不多;許多大陸人都已持有“雙幣國際信用卡”(能同時用人民幣及美元結帳),目前使用最普及的信用卡,就是兼具提款及刷卡功能的銀聯卡。但如果陸客和外國人居留期限較長,在臺消費購物等,使用以新臺幣計價的信用卡可能較方便。
包括中國信托、臺北富邦、聯邦等銀行都表示,若政策開放發卡給大陸人士,銀行沒有理由不做。銀行公會則表示,其實目前業界已有“外國人長期居留申請信用卡辦法”,未來可能會以這項辦法為基準,對大陸人士開放發信用卡。
中國信托信用卡事業處處長陳俊仁指出,如果大陸人在臺灣申請有居留證或者屬于專業人士,發卡時,收入來源會較好掌握。
銀行主管表示,雖然兩岸交流日益增加,但外籍或陸籍人士目前仍無法長期居留,所以銀行多半會降低陸客信用卡的信用額度。例如,臺灣人辦一張白金卡,額度可能二十萬元;但陸客可能只有十五萬元的信用額度。
銀行公會稱,大陸人士辦信用卡,可能會參照現行外國人申請信用卡相關辦法,外籍人士目前申辦信用卡要有居留證及工作證明;若有其它借款,收入負債比也要低于二十二倍,跟臺灣人的標準一樣。但目前臺灣人辦信用卡不用再提供保人,外籍人士仍要提供。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