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十二月九日電 題:福建先行先試兩岸經濟制度化合作
中新社記者 羅欽文
九日上午,臺灣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率領海基會代表團抵達福州。十日,他將與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舉行預備性磋商,為第四次“陳江會”鋪路。
作為此次預備性磋商舉辦地的福建,對兩岸對經濟合作制度化和正常化充滿期待,希望在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中謀求先行先試的新突破。福建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的林振平、胡建榮等多名研究人員八日在此間《福建日報》上撰文提出,兩岸經濟制度化合作是大勢所趨,海西必須在兩岸經濟制度化合作上爭取率先突破。
隨著兩岸經濟關系的日益緊密,實現兩岸經濟關系正常化,推動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已是兩岸人民的共同要求。二00八年底,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三十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提出“兩岸可以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的意見;二00九年初,臺灣地區領導人也表示將推動與大陸洽簽經濟合作協議。
今年五月,國務院出臺《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明確賦予海西對臺先行先試政策:在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框架下,按照建立兩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區的要求,允許在對臺經貿、航運等方面交流與合作中,采取更加靈活開放的政策,先行先試,取得經驗。
先行探索兩岸制度化合作,不僅成為中央賦予福建的責任,也是福建自身發展的需要。截至二00八年底,閩臺貿易額累計超過六百億美元,實際利用臺資超過一百四十億美元,居大陸前列,臺灣已成為福建第四大貿易伙伴、第七大出口市場和第一大進口來源地。在此基礎上,福建充分釋放獨特對臺優勢的能量,努力構筑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臺,有必要也有條件在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方面先行一步。
在《爭取先行先試兩岸經濟制度化合作的新突破》一文中,福建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士認為,探索兩岸經濟制度化合作,是一個逐步進展的過程,福建可著力于重點領域上集中突破,比如放寬臺商投資準入,要推動從市場準入、注冊資本、股本結構、規模要求以及審批權限等方面采取更靈活政策;實施貨物貿易優惠政策,要推動放寬免稅臺灣商品范圍,擴大臺灣農產品零關稅政策,試行部分工業品進口零關稅;開放服務貿易,要爭取臺灣金融、船務、醫療等服務企業來閩投資設點、開辦分支機構,開辦對臺離岸金融業務,逐步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等等。
他們也提出,海西經濟發展版圖和對臺交流合作要形成“南北并重”的格局,北邊的福州應與南邊的廈門相呼應。
目前,廈門憑借經濟特區的地位,已經成為對臺交流合作先行先試的一個“亮”點;福州也按照設立福州(平潭)綜合實驗區的決定,正在穩步推進、積極爭取設立兩岸合作的海關特殊監管區,把平潭建設成為探索兩岸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區。一個全新的、均衡的閩臺合作格局正在海西展現。
在今年七月通過的《福建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中,福建更是明確了“探索兩岸經貿關系制度化”的使命:推進在促進兩岸貿易投資便利化、臺灣服務業市場準入等方面的先行先試,率先探索兩岸避免雙重征稅安排、建立兩岸稅務糾紛處理機制,推動建立閩臺產業優勢互補的合作機制……
可以看出,在積極開展兩岸區域合作中,探索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和正常化成為了福建乃至海西區建設優先的重點課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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