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4月13日電(記者 董會峰 羅欽文)經(jīng)無記名投票,黃世銘13日過關(guān),獲臺灣“立法院”同意出任“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黃氏獲得的同意票為75張、不同意票32張、無效票2張。與會32名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全數(shù)投了反對票。
黃世銘曾任嘉義、桃園、臺北等地檢署檢察長及“法務(wù)部”主秘,當年因大力查賄、掃蕩電玩業(yè),有“司法硬漢”之譽。
據(jù)中央社報道,黃世銘13日下午前往“立法院”謝票時,駁斥外界對他“辦綠不辦藍”的指控,強調(diào)“沒這回事”,自己一向只問證據(jù)、只問法律,不分黨派。
至于上任后的首務(wù),黃世銘說有5個重點,分別是貫徹寬嚴并進的刑事政策、嚴守程序正義、妥速偵結(jié)刑事案件、提高辦案定罪率、積極整飭司法風紀。
另據(jù)《聯(lián)合晚報》分析,豪語“2年結(jié)大案”,“二次金改”案后續(xù)偵辦、藍綠行政官員特別費、扁家海外資產(chǎn)案乃至于“319”槍擊案,都是黃世銘面臨的考驗。
臺灣前“檢察總長”陳聰明1月間遭彈劾后辭職,馬英九提名黃世銘為新任“檢察總長”,并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quán)。“檢察總長”的任期為4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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