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0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一個來臺灣半年的大陸配偶在網上發文抱怨說,老公為她買了間房子,才一百五十平米不到,還要她每月自付一千五百元人民幣的貸款。“想到自己遠從千里嫁到臺灣,就為了這房子,還要自己付貸款,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這張帖子激起了許多大陸配偶的不滿,尤其對“從千里外嫁到臺灣,就為了這房子”這句話。 不過,多數人還是溫和地勸告她:“如果為了愛這個人而嫁他,你會比較快樂哦!”
如果不去看這些大陸配偶在專屬論壇中的聊天,臺灣一些人對陸配的印象,可能還停留在陸配爭搶眷村老兵財產,或“假結婚、真賣淫”的“舊聞”里。
事實上,目前在臺灣的大多數大陸配偶,從各個論壇中可發現,除了努力爭取屬于她(他)們的工作權、反歧視等的人權外,和其他人并沒什么兩樣。
臺當局“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就很看重這種在網絡上“視察業務”的方式。她舉例說,去年“陸委會”探討放寬大陸配偶的限制性規定,其中一項放寬措施是對身份證權采階段性調整,取消“團聚”兩年的規定,將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的時間從現行八年縮短為六年。
消息傳出以后,就有大陸配偶在網絡論壇中發出疑問,對于目前在臺灣“依親居留”及“長期居留”的大陸配偶,她們之前在臺灣“團聚”的兩年將如何計算?
之后,“陸委會”主動在網絡論壇發現問題,因此在正式公布修改辦法時強調,陸配先前已度過的兩年“團聚”,未來將可納入計算。也就是說,所有尚未取得身份證的陸配,都可節省兩年的等待時間。
此外,賴幸媛還說,她曾在網絡上讀到一位陸配的心情日記。當事人已有工作權了,但還沒拿到臺灣身份證。
她每次寄出履歷表找工作時,都會注明來自大陸,因為她知道有些廠家不喜歡雇用沒有臺灣身份證的職員。但即使這樣,有廠家面試時,才發現她來自大陸,因而決定不雇用。這故事讓賴了解,身份證對陸配工作權的意義。
除了透過網絡了解陸配苦衷、與陸配溝通意見之外,網絡也成為陸配婚配形成的原因之一。居住桃園的陸配王小姐就說,不少陸配就是透過網絡認識、進而相戀結婚的。
網名“小燕子”的陸配現身說法指出,她的婚姻,應該感謝網絡。一九九九年一個晚上,在無聊點進聊天室時,一個大她十歲的臺灣男生出現。由于兩人都是同樣在寂寞里長大的人,因此開始天南地北、從古到今聊天,談著談著兩人談出了愛情。
想當然爾,她們的婚姻之路經歷許多困難,有來自臺灣的政策限制,來自雙方家長的反對,更有來自海峽兩岸的文化隔閡,但她們一一克服了。現在,“小燕子”滿足地說:“這幾年,他一直牽著我的手過馬路,以后縱使險山惡水,只要有愛,我們會一直牽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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