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NCC(通訊傳訊委員會)批準名嘴趙少康掌有“中廣”公司的股權、經營權。“新聞局長”謝志偉立刻痛批NCC濫用公權力偏袒“中廣”公司,指趙少康夫婦設立了8家空殼公司,企圖以1億元新臺幣資金吃下資本高達32億元新臺幣的中廣,NCC曾發(fā)現并指出這個問題,NCC主委蘇永欽行文“經濟部”要求協助調查,為什么又決定通過這筆交易?謝指NCC濫權瀆職,涉嫌圖利,揚言在一周內搜集相關數據送相關單位處理法辦,同時不排除停職。
NCC發(fā)言人立即反唇相譏,濫權是要負政治責任的,憑什么停權?NCC這次完全按職權核準此案,依法辦理,“行政院”不要含血噴人,政治是眾人之事,要對眾人負責,不是秀場。
“行政院”和NCC形同水火也非一朝一夕了,自從“立法院”通過了NCC組織法,委員依政黨比例派任,民進黨無法掌控NCC,“行政院”便處處給NCC找麻煩,不核發(fā)預算,不準NCC遷入新辦公大樓,員工離職也不遞補,弄得這個機構呈半癱瘓狀態(tài)。但凡NCC做出任何決定,“行政院”都反對。
民進黨當局無法改變NCC組織的結構,于是決定以NCC作為一個政治路線斗爭的劇場,不時上演意識形態(tài)爭奪戰(zhàn),博得媒體的關注,為選舉做宣傳。趙少康是藍營著名的政論家,政治立場明確,他是一位很令民進黨頭痛的人物。NCC批準趙名嘴主掌“中廣”,“中廣”的頻道很多,事業(yè)愈做愈大,民進黨認為,今后批判綠色政權及“臺獨”基本教義派的聲音,可能會響徹全島。不趁現在趙少康羽毛未豐的階段全力撲殺,以后就更難辦了。
民進黨挾著行政資源打擊異己,把NCC視為眼中釘,完全忽視原來成立NCC的初衷是為了公平管制臺灣所有的傳媒機構,一味地想公器私用,逞一黨之快,實在很不可取。
謝志偉對趙少康夫婦成立8家空殼公司的指控,趙也有了響應,他強調公司的資金都到位,所成立的公司不是空殼公司,各公司都集資匯錢購買中廣,既然當局要把事情泛政治化,大家就法院見,把事實攤開來檢驗。這場官司一定會打下去的,最后的勝負很難預料,但是這回“行政院新聞局”已經達到了他一石二鳥的目的。首先他們跳出來指控NCC濫權瀆職,一個星期之內移送法辦,表現出“新聞局”高高在上的權威,警告NCC再對著干就要給你好看。其次也順便向綠色選民做了交待,民進黨當局一直不容忍反“臺獨”的聲音,一旦出現了這種聲音,“新聞局”就盡全力撲殺。
謝志偉在記者會上公開說趙少康夫婦有不法行為,設立多家空殼公司,買空賣空。這種指責如果在沒有確實證據的情況之下就宣布,將來查明事實真相并非如此,謝難免會吃上官司。但是謝志偉不在乎,鬧上法院靜候判決再快也是大半年之后的事,到那時候“新聞局長”多半又換了人,而謝是為了“行政院”和民進黨才講這些話,被判有毀謗罪他更成了綠營的英雄。謝志偉已完成了短程目標:污名化趙少康。
謝志偉算民進黨的人才,有高學歷,能言善辯,性格比較外向,曾經自編自唱RAP歌曲,歌詞充塞著“臺獨”意識。謝曾撰寫過報紙專欄,他的文字嬉笑怒罵,確實比呆板的基本教義派文章多了點可讀性。出任“新聞局長”之前謝志偉是臺灣的駐德國“代表”,天高皇帝遠,不涉及臺北的政治風暴。張俊雄回鍋當“行政院長”,說服謝志偉出馬任“新聞局長”,他自己在上任時說,當“新聞局長”是一項挑戰(zhàn),很不好做。但他將全力以赴,做好當局的化妝師。
扁當局執(zhí)政7年余,“新聞局長”換了8個,前7個都不得善終。謝志偉也不見得會是個例外。首先他的認知就有偏差,可能從前的“新聞局長”還稱得上是臺灣當局的化妝師,現在臺灣當局早不需要化妝了,以露出原本的猙獰面貌而自豪,謝的任務是要親上火線,張牙舞爪地獵殺對手,但是NCC和趙少康都不是好相與的,一仗敗下來,扁當局將會換上第9個局長。
(作者系臺灣電影導演 資深政論家 王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