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評論文章,指出民進黨的“長昌配”成局后,更顯得游錫堃“斯人獨憔悴”--只有為另兩位“天王”“抬轎”的份兒,自己卻無“轎”可坐。而且,隨著“長昌配”競選總部的成立,自己也將逐漸陷于邊緣化。
文章說,“長昌配”選贏了,勝利成果沒有自己的份;“長昌配”敗選了,自己卻要背上“輔選不力”的罪名。但游錫堃卻又不甘心就此淡出,只好退而求其次,爭取做個“深綠”陣營“二老板”,就可成為“大老板”陳水扁一人之下,眾多“深綠”團體及原教旨主義者萬人之上的“共主”。為此,他就把自己的政治前程,豪賭一鋪--以“正常國家決議文”為籌碼,向謝長廷、蘇貞昌以至陳水扁“梭哈”。于是,就有了游錫堃日前要脅陳水扁,聲稱如不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他就不知如何為“長昌配”輔選,因而只能是辭去民進黨主席之舉。
文章表示,然而,“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的立議原意及其內容,都不是謝長廷的“心頭愛”,相反他還認為是妨礙他贏得2008選舉的絆腳石。因而抵制推出“正常國家決議文”,更是反對“正常國家決議文”作為其競選綱領。曾熱衷推出“蘇修路線”的蘇貞昌,對推動“正常國家決議文”也欠缺積極性。就連一心要推動“入聯公投”的陳水扁,也以“臺灣前途決議文”符合臺海現狀為由,并不主張推動“正常國家決議文”。這就注定了昨日的民進黨中執會,難以按照黨中央機關的意愿,搶灘成功。
實際上,昨日提交中執會審議的“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新版本,盡管已刪去被視為“沖著謝長廷而來”的“要破除‘憲法一中’的迷障”的敏感內容,但與會的謝長廷本人及“謝系”中執委仍諸多質疑及反對意見,甚至具體挑剔到“決議文”將廢除“五權憲法”而改為“三權分立”體制的問題。由于意見不一致,更由于民進黨參選人謝長廷擔心會流失大量中間及淺綠選票,故昨日的中執會根本就不能完成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的原定任務,而決定由“九人小組”再開會討論擴大中執委參與整合的版本,最后交由“總統”、下任“總統”參選人及黨主席確認,再提交八月三十日舉行的中執會審議。
文章指出,但按民進黨有關內規規定,中執會向“全代會”提案,必須在開會前一個月為之。也就是說,如果八月三十日的中執會仍未能審議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就趕不及向已定于九月三十日舉行的第十一屆第二次“全代會”提交。要不,就是按照謝長廷的意愿,不將審議表決“正常國家決議文”納入“全代會”的議題;要不,就是“全代會”遷就中執會審議“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的時程,延期舉行。
謝長廷反對“正常國家決議文”,除了是他主觀認定該“決議文”是游錫堃沖著他而來,要絆掣他的政治障礙之外,他也不同意“決議文”的立議原意和其中相當一部份的內容。按照謝長廷的想法,“臺灣前途決議文”已解決了民進黨的方向和路線問題,如果再通過一個內容與“臺獨黨綱”近似的“正常國家決議文”,按照“后法優于前法”原則,就等于是否定了“臺灣前途決議文”,回到“臺獨黨綱”的原點。這不但有悖于他的政治認知,而且也擔心將會嚇跑中間及淺綠選民。
文章分析,在這方面,陳水扁與謝長廷是殊途同歸。--陳水扁不贊同“正常國家決議文”,并非是反對“決議文”所宣揚的“臺獨”分裂內容,而是因為他能當選“總統”,與民進黨能及時通過“臺灣前途決議文”有關。而且,他當選的是“中華民國”的“總統”,而不是“臺灣共和國”的“元首”,因而在道義上,他必須恪守“臺灣前途決議文”所主張的“臺灣已經獨立,國號叫中華民國”。如果再通過回到“臺獨黨綱”原點的“臺灣前途決議文”,也就等于是否定了他自己的“中華民國總統”的“法統地位”。
一些“極獨”中執委如蔡同榮等,也不滿意“決議文”。這并非是因為他已經放棄“臺獨”立場,而只不過是他不滿黨中央強作出頭,剝奪了他研擬“決議文”的主導權及光芒。實際上,當初民進黨中執會是議決由蔡同榮牽頭成立九人小組負責草擬“決議文”的工作的。但九人小組成立后,曾先后三次流會,一直未正式開展工作。黨中央焦急萬分,于是就指示政策會,繞過九人小組自行草擬“草案”。這看在蔡同榮的眼中,當然是“奪權之痛”。遭此“屈辱”,即使是“決議文”的內容符合自己的心意,心中也極是不快,因而也就“恨烏及屋”地不開腔支持這個“決議文”。
文章最后表示,不過,從種種跡象看,謝長廷為了獲得黨內尤其是黨中央的支持,已經調整策略,不再硬橋硬馬阻檔“決議文”,而是要聚攏集中力量,在“全代會”審議“決議文草案”時,修改其中的一些“刺眼”的文字,爭取“決議文”較為符合他的原意。這樣,他在選戰中,也就持有了強有力的輿論武器。但謝長廷能否如愿以償,仍需拭目以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