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海基會新任董事長江丙坤在臺北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即刻接受海峽兩岸關系協會來函邀請,將于6月11日率團訪問北京,恢復兩會協商談判。 中新社發 許曉青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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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海基會新任董事長江丙坤在臺北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即刻接受海峽兩岸關系協會來函邀請,將于6月11日率團訪問北京,恢復兩會協商談判。 中新社發 許曉青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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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2日電 澳門《新華澳報》6月2日發表文章說,在海峽兩會恢復談判后,一定要牢記胡錦濤“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十六字訣”,固然是要在重大的政治問題上“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即使是談判中遇到的一些具體的技求性問題,也要“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否則,如果一味糾纏于一些技術問題,可能就會重蹈十三年前的覆轍。因此,“哪斷哪接”,所接續的,應當將十三年前李登輝--黃昆輝把一些枝節性分岐來“綁架”海峽兩會簽署協議的做法,排除在外。
文章原文摘錄如下:
據報導,大陸海協會邀請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六月十一日率團赴北京協商,雙方已敲定協商地點為釣魚臺國賓館,地點的選擇凸顯雙方對簽署協議的重視。
其實,海協兩會選擇釣魚臺國賓館作恢復協商后首次協商的地點,可能還含有“哪斷哪接”的意涵。馬英九日前曾指令海基會,恢復兩會談判必須“哪斷哪接”。而在大陸方面,過去幾年間對恢復海峽兩會談判,也曾多次表達過“哪斷哪接”的意愿。現在,既然由于中國國民黨的在臺灣地區重新執政,使海峽兩會談判的政治基礎——“九二共識”,又成為臺灣政壇的政見主流,也既然“胡吳會”為恢復兩會直接談判拍了板,過去為因應兩會未能恢復談判,而又必須協商解決兩岸交流某些方面的問題,而采用的“復委托”亦即“澳門模式”的協商方式,就宣告完成歷史任務,也等于是昭示海峽兩岸正在開始建立互信。——當年就是因為臺灣當局撕毀“九二共識”,使海峽兩會繼續進行接觸談判喪失了基礎條件;但為了積極因應兩岸人民推動兩岸關系發展的呼聲,解決某些問題,才產生了“復委托”的談判模式。因此,只要一日未有廢除“復委托”談判模式,就顯示兩岸還未建立互信。現在,海峽兩會談判再次選擇在釣魚臺國賓館進行,就含有結束過去,“正視現實,開創未來”之意。
實際上,自“汪辜會談”后舉行的后續協商及“唐焦會談”,就是于一九九五年一月下旬在釣魚臺國賓館舉行的第七次后續協商和第三次“唐焦會談”后,嗄然而止的。兩會協商中斷的最主要原因,當然是因為李登輝在訪問美國時發表分裂言論,而被北京認為李登輝已經撕毀了海峽兩會談判的政治基礎——“九二共識”,而予以中止的,致使已收拾行裝準備赴臺出席第四次“唐焦會談”的唐樹備,也未能成行。此后,海協兩會的協商,就一直未有恢復。一九九八年十月中旬,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率團訪問大陸,與海協會會長汪道涵會晤,并達成邀請汪道涵訪臺等四項共識。但不旋踵,又因李登輝發表“特殊兩國論”,而導致汪道涵未能訪臺。后來,更因陳水扁拒絕承認“九二共識”,而致使海協會與海基會不但是恢復會談無期,而且更是斷絕了接觸。
因此,海峽兩會中斷了十三年的談判之后,恢復談判的第一次協商,是在當年談叛中斷前最后一次談判的地點--釣魚臺國賓館進行,就有濃重的“哪斷哪續”的意涵,也含有“結束過去,開創未來”之意。當然,站在馬英九的角度,可能還含有臺灣新政權的兩岸關系政策,將回到李登輝時代早期的臺灣當局見諸于文字的大陸政策路線︰較為積極正面,先后成立了“國統會”、“陸委會”和海基會,頒布了“國統綱領”和公布了關于“一個中國”定義的內涵,也推動了“汪辜會談”及后續協商;但與此同時,卻又時刻提防兩岸關系發展得太快,“陸委會”主委黃昆輝扮演著“踩煞車”的角色,而致經常爆發“海陸大戰”。不過,當今的情勢可能會與十三年前易位調置:在政治上,馬英九將不會恢復“國統會”及“國統綱領”,以凸顯其“不統、不獨、不戰”決策;但在行政操作上,曾被人們質疑將發揮“踩煞板”作用的“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卻不一定會步黃昆輝的后塵,最多只是維護“政府”的公權力角色,強調“國共平臺”的“二軌”不能代替兩會談判的“一軌”而已。
大陸和馬英九都主張海峽兩會談判“哪斷哪接”,而中斷了十三年的海峽兩會談判,也將是在中斷談判前的最后一次談判地點--釣魚臺國賓館舉行,確是符合了馬英九委托蕭萬長向胡錦濤提出的“十六字訣”中的“正視現實,開創未來”之意。而在恢復了兩會談判之后,更應吸取教訓,努力實踐胡錦濤的“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十六字訣”。實際上,在十三年前的海峽兩會第七次事務性協商和第三次“唐焦會談”中,“遣返偷渡客”和“遣返劫機犯協”議已經談妥,可以簽署;為此,釣魚臺國賓館也已布置了簽署儀式的會場。但是,一心要落實李登輝心里面大陸政策的“陸委會”,卻對會談的另一項議題“處理漁船糾紛”,在“管轄權”問題上糾纏不休,并執意要三個協議一齊簽署,亦即是要以一個仍存在重大分歧的“漁船糾紛”協議來“綁架”“遣返偷渡客”、“遣返劫機犯”協議,結果使海峽兩會一年多的努力功虧一簣。
這個教訓值得深刻記取。在海峽兩會恢復談判后,一定要牢記胡錦濤“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十六字訣”,固然是要在重大的政治問題上“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即使是談判中遇到的一些具體的技求性問題,也要“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否則,如果一味糾纏于一些技術問題,可能就會重蹈十三年前的覆轍。因此,“哪斷哪接”,所接續的,應當將十三年前李登輝--黃昆輝把一些枝節性分岐來“綁架”海峽兩會簽署協議的做法,排除在外。(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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