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4日電 臺灣《聯合報》24日發表社論文章指出,拉開陳水扁家族洗錢的線頭,底下扯出的是一串串官商勾結弊情。令人駭異的,不只是金錢與權力的緊密糾纏,而是其間交易伎倆之骯臟,簡直和犯罪集團沒有兩樣。陳水扁任內八年,把公權力推向“標價出售”,這比起他的無能更為可鄙可恨。
原文摘錄如下:
光是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前“內政部長”余政憲相繼遭收押,扁政府的腐敗已創下空前紀錄。而這兩名“首長”在弊案中扮演的,不過是供使喚、跑腿的角色;他們出賣自己的靈魂,目的只在幫扁家聚斂錢財及掩護非法。可見,陳水扁主政八年,不僅踐踏臺灣公義以聚斂個人財富,更是無情蹂躪官箴以掏空民主法治。本土政權的正當性遭如此摧殘,可嘆的是,民進黨卻表現得不以為意的樣子。
小從地方型建商,大至大金控財團,都難逃扁珍連手染指。地方工程發包,重大金改決策,一經“府邸”的通關密語,立即變成扁家發財變現的聚寶盆。僅看陳致中的婚禮,除了大膽動用“空軍一號”,所有開銷甚且全移至機要費名下支付,尤有甚者,還安排了種種渠道讓各大財團以百萬鉆戒、美金匯款向其申致賀意。一次婚禮,一座金山。足見,一個“貪”字,已不足以形容扁珍的無饜胃口,可以說整個政府已被當成這個貪婪家族的牟利工具。諷刺的是,他最出名的口號還是“愛臺灣”!
洗錢案目前只露出冰山一角,即有如此驚人的弊情,往后的發展恐怕更是不堪。事實上,若對照扁政府過去八年的弊案頻傳,這種由下而上的連鎖引發,并非偶然。陳水扁執政期間,光是“中央部會”發生的貪腐丑聞,已至屈指難數的地步。諸如: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因涉及臺鐵臺北車站招商案遭求刑八年;前“內政部次長”顏萬進因涉及北投纜車弊案,二審被判十二年;前“經濟部次長”侯和雄在治水計劃涉嫌圖利廠商,遭求刑二十年;林忠正涉開發金弊案被判刑十六年。此外,更有諸如“國防部”的鐽震案、“外交部”的金援案、“財政部”的“二次金改”,試問:還有幾個“部會”是干凈的?
扁政府官員的交相墮落舞弊,究竟是源于民進黨的腐敗因子,或是阿扁貪腐所引發的“上行下效”,外界無從區隔。但如果陳水扁自己沒那么快陷入貪腐的淵藪,如果他對“向上提升”的承諾還有一絲誠懇,怎么會坐視旗下“首長”變成貪腐部隊?又如何會開放自己官邸后門供企業家走動?
“貪”和“腐”是兩位一體,要有“腐”的推力,才能滿足“貪”的欲望。過去八年,臺灣存在兩個“總統府”,一個是凱達格蘭大道的地上“總統府”,由陳水扁掛牌,負責宣示政策;一個是重慶南路的地下“總統府”,由吳淑珍作莊,主持訂價決標。吳淑珍的“貪”,如果沒有陳水扁的“腐”,便無法遂行,當然也就不會有今天的洗錢案。陳水扁不斷地制造“改革題材”,吳淑珍則亦不斷“借題發揮”以大肆搜刮;結果,終至把全家帶上法庭,也把民進黨的民主改革傳奇一起掃進垃圾場。
陳水扁是把“轉型正義”口號喊得最響亮的人。但就在他振臂高呼正義之際,他一只手卻在桌子底下暗杠政策,另一只手則在設法把錢洗到海外。這種政治魔幻寫實手法,也只有阿扁能一人分飾多角,把臺灣民眾哄得團團轉。在他眼里,“國”只是為“家”聚斂財寶的一個超大型工具箱罷了。
幾個月來,人們僅窺見這張貪腐巨網的一隅,已為其幽深玄秘驚愕不已;最新的戲碼是金控公司數百萬至逾億元的巨款,匯入扁家海外賬戶。司法當局何時能將這張貪腐巨網的全貌呈現民眾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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