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為了臺灣,請善待大陸配偶
2008年11月26日 11:39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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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圖為2007年12月21日,“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在“移民署”門前集會,申要人權與平等待遇。 中新社發 陳國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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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歧視的政策,必有歧視的民眾、歧視的社會,整個社會的價值觀也會因此受到侵蝕
最近,臺灣大陸事務主管部門透露,將放寬大陸配偶的工作權、申請身份證資格、遺產繼承權等,讓爭取權益多年的大陸配偶看到曙光。即使這些規定全部實施,也達不到真正的平等,可島內仍有人反對,提出諸如“放寬大陸配偶200萬元新臺幣的遺產繼承限制會不會掏空臺灣”等奇談怪論。但事實上,平等對待大陸配偶,正是為了臺灣利益。
不公正待遇無疑會給大陸配偶帶來不便和痛苦,或許臺灣有些人可以不顧及大陸配偶的感受,但是,大陸配偶進入的難道不是臺灣家庭嗎?目前,島內有近26萬大陸配偶,涉及26萬個家庭。以臺灣2300萬人口、每家3.5人計算,差不多占臺灣家庭總數的1/25。如果大陸配偶因為各種限制痛苦不堪,不能工作掙錢,生活沒有尊嚴,其痛苦必然波及整個家庭——貧困的家庭,經濟會雪上加霜;父母沒有尊嚴,孩子的成長也會出現陰影……這么高比例的痛苦,不會影響臺灣整體幸福嗎?
不公正對待大陸配偶,實在有損臺灣自矜的民主、自由、平等名聲。以工作權為例,未放寬前,大陸配偶在臺居住滿6年才能有工作的權利。不能工作不僅經濟沒有保障,而且沒有尊嚴——國際著名憲法學家托馬斯·弗萊納曾說:“人能夠工作,能夠靠自己的勞動成果生活,并把生活剩余的錢存起來留給子女或者自己的晚年,這是人尊嚴的一部分!迸c大陸配偶結婚的大多是底層民眾,不管以什么名義,歧視這樣一個弱勢群體,外界會對臺灣有什么觀感?
不公正對待大陸配偶,還會影響到臺灣社會的良性發展。有歧視的政策,必有歧視的民眾、歧視的社會,整個社會的價值觀也會因此受到侵蝕。臺灣常以多元文化、多元社會自居,其實,多元文化主義最核心的概念,便是承認和接納,對少數民族、亞文化群體、弱勢社會人群的承認。因此,平等對待大陸配偶,不是施恩于他們,而應該是臺灣建構多元社會的必需。(木鳴)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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