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2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政務委員”陳添枝今天針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草案”召集部門協調。其中,陸資經第三地轉投資持股比率認定標準定案為30%;待行政程序完成后即可正式公布。
臺經濟部門提報的“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草案”于 4月22日由前“政務委員”朱云鵬召集協調后大致完成審查,僅陸資經第三地轉投資持股比率認定標準為50%或30%仍待協商。
陳添枝今天再度召集協調,陸資經第三地轉投資持股比率的認定標準定案為30%。
臺“經濟部”官員表示,除30%的持股比率外,草案還規范“對企業具有實質影響力”,亦認定為陸資。
在今天定義定案之后,官員說,接下來只剩下行政程序;待“行政院”核定之后,辦法就可正式公布。
至于正面表列的開放項目部分,官員強調,制造業、服務業、公共工程分別由“經濟部”、“金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主政或整合,將會針對有共識部分先公布。
該官員說,項目的部分隨時可以進行后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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