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4日電 臺當局“行政院會”3日通過“莫拉克臺風災后重建特別預算”草案,分四年度編列1200億元(新臺幣,下同)預算推動災后重建,并全數以舉債支應財源。臺“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坦承,災后重建工程將排擠既有公共建設的預算執行,當局希望能投入民間企業的力量,開國際標紓解部分工程能量。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災后重建特別預算將在2009年度舉債414億元,連同之前通過的總預算、擴大公共建設等,舉債金額高達5074億元,創下單一年度舉債的歷史新高。
對于災后重建造成財務惡化,“政院”表示,依“公債法”規定,累積債務余額不能超過前三年平均GNP的40%,明年度的累積債務余額已達35.5%,若再加上災后重建債務,將使財政惡化、債信降低。
“行政院長”劉兆玄指示“財政部長”李述德,應于本月底提出中長期財政改革方案,希望在五至十年內改善財務,達到收支平衡。
另外“工程會”預估今年度公共工程能量約5996億元,加上2009年的災后重建預算將超過6000多億,使得島內技師、工程顧問與機具、營造等,受到排擠效應,工程也受延宕。
“主計處”表示,災后重建特別預算,2009、2010、2011、2012年四個年度分別編列414億元、490億元、227億元及69億元。
至于2009年的重建預算內容,“農委會”編列269.8億元,經費最高,辦理農貸展延與農漁會信用部借款展延的利息補貼及擔保品滅失補助、受災戶農業損失現金救助等。
臺“內政部”辦理長期安置住宅計劃、市區村里聯絡道路橋梁復建工程及安家方案等。“交通部”辦理公路與鐵路設施緊急搶修及復建、觀光產業重建計劃等,“經濟部”辦理中央管河川復建工程、淹水水災救助及縣市管河川、排水復建計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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