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1日電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為落實污染者付費政策,臺當局“環保署”決定推動開征水污染防治費,預計從明年7月1日計費,實際申報繳費日期則為2011年1月1日至1月31日。若能順利開征,預計有12000家業者受影響,開征第一年將可征收3億元經費,所得經費將專款專用在水污染防治工作。
“環保署”表示,水污費征收是“水污染防治法”明文規定的需辦理事項,從2006年起,“環保署”就依法編列“水污染防治基金”預算,水污費被列入歲入項,送“立法院”審查,但連續四年水污費都被“立法院”刪成1000元,“環保署”一直無法開征。
“環保署”表示,水污基金預算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可能性非常大,預計可從明年7月1日開始計算開征,實際繳費日期則自2011年1月1日至31日。
“環保署”也提到,水污費開征后,將依2002年審議“水污染防治法”的附帶決議,先向事業及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征收,征收第四年起,再向家戶及公共下水道征收。
初期為減輕業者負擔,將采分年打折方式征收,開征第一年打5折,第二年6折,至第六年時全額征收。繳費金額是依排放污染量計算,污染量排放越少,需繳費用越少,“環保署”預估第一年開征收入約3億元,但八成的業者第一年年繳金額在1萬元以下。
“環保署”強調,水污費所得經費,將依“水污法”規定,?顚S迷谒廴痉乐喂ぷ鳎糠肿鳛楣S、養豬場污染改善輔導及公共下水道建設營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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