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日電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2次協商昨日(3月31日)首度交手,雙方就ECFA本文部分展開協商。臺灣主談人黃志鵬雖不愿就ECFA本文協商進展多做說明,但他指出,雙方已經同意就未來早期收獲清單的實施啟動臨時原產地認定的協商。
據了解,臨時原產地認定,是ECFA本文第4章有關早期收獲清單的章節,臺灣傾向依納入早期收獲清單的原產地認定,依產品屬性,采取依“自制率”或“附加價值占比”,訂定較嚴格的原產地認定標準,以避免其它地區搭便車。例如像汽車,就依“自制率比重”,進行產地認定。
本文共5章約20條
兩岸經濟協議(ECFA)第2次正式協商昨日上午雙方以ECFA本文條文為重點工作,集中火力先行協商。黃志鵬說,協商進展相當順利,上午就完成三分之一的條文,但下午協商結束,黃志鵬對協商進展則語帶保留,表示協商談判中,不方便就細節多做說明。
據指出,兩岸ECFA本文,包括序言及總則、貿易與投資、經濟合作、早期收獲清單及其它等5個章節,條文約20條。原本以為上午進展順利,下午可望順利完成協商,但昨天協商,由原本預定下午5點半結束,卻拖延至6點半,記者會也拖延至7點才召開。
相關人士指出,雙方已有共識,同意在簽訂ECFA后,立即全面啟動兩岸貨品貿易協定談判,但不設定完成談判的時程。至于兩岸ECFA簽署后的貿易救濟措施、智能財產權保護及投資保障,是否順利納入ECFA本文,雙方還待今天再進一步溝通,但黃志鵬對ECFA協商細節均以不方便為由,未做進一步說明。
臺灣傾向10年自由化
相關人士指出,臺灣傾向以在未來兩岸簽訂ECFA后,全面啟動“貨品貿易協定”協商時,再來界定貨品貿易自由化的范圍。
原則上,臺灣傾向以10年為完成大部分產品的自由化目標,并爭取敏感產品更長的緩沖期,但是,不在ECFA本文清楚載明時間表,但在總則中載明以致力追求經濟合作及自由化為兩岸共同努力目標。
唐煒昨日表示,將秉著“快、易、少”原則,盡早就ECFA主要內容,達成協議。唐煒這項談話也透露,臺灣爭取約500項早收清單,未來仍充滿清單縮水的變量。
不過,黃志鵬說,大陸提出“快、易、少”原則,之前雙方協商時略有所知悉,但兩岸ECFA協商,彼此有“要價”(指早收清單),也有出價(討價還價),大家會致力說明論述立場。
尤其是區域經濟整合,臺灣因為貿易藩籬,遭受委屈、不公平競爭,他強調,臺灣會加強理由論述爭取,特別是在面臨東協整合后競爭迫切性的產品,將力爭納入早收清單內。
求速度無法面面俱到
唐煒昨日對外界關切其“快、易、少”說法,也提出解釋。他說,既然要快,就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早收清單項目就會少。
國臺辦主任王毅前天接受專訪時,釋出大陸商簽ECFA五項惠臺意涵,包括兩岸ECFA商簽,將秉持大陸降稅產品的金額與出口將少于或低于臺灣,降稅產品惠及臺灣中小企業和基層民眾,不影響臺灣弱勢產業,不要求大陸農產品輸往臺灣及無意對臺灣實施勞務輸出。
昨日ECFA協商,也是大陸領導人紛紛釋出“讓利”說后,雙方談判代表首度協商。黃志鵬說,兩岸經濟量體懸殊,但雙方在談判桌上的協商,一直秉持誠意、善意的溝通。
有底線保障弱勢產業
黃志鵬說,假如早收清單,因為彼此的論述說明,而有調整,“這不是我方早收清單立場退縮”。但他強調,大陸方面也有其關切項目,但臺灣會堅守敏感性、內需型的弱勢產業,不會同意給予大陸早收。
臺當局“經濟部長”施顏祥日前表示,面板不列入這波早期收獲清單優先協商清單內,并表示目前規劃納入早收清單約500項,但不排除未來俟談判,有往下降的可能性,頗有回應唐煒“快、易、少”的說法。
動作加快5月中下旬簽署
兩岸ECFA何時商簽?黃志鵬表示,雙方都有共識以在第5次兩岸兩會簽署協議作為努力目標。
唐煒表示,兩岸商簽ECFA,對雙方經濟發展,一定有正面積極作用,但它不是靈丹妙藥,也絕不是洪水猛獸,一無是處,他在營造雙方優勢互補,應有客觀評價。據透露,在大陸提出讓利說后,兩岸ECFA協商,正全面加速推動,原本規劃在第5次兩岸兩會草簽ECFA,可能由原來規劃6月時程,再提前至今年5月中下旬。
黃志鵬昨天結束第一天協商議程后,回復英國“經濟學人”記者昨日詢問,能否在6月前商簽時,也表示“雙方的確朝此期待方向進行”。他并以學生寒暑假過后趕作業為例表示,距離6月前商簽期限雖急迫,但談判進展,會愈來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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