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3日電 國臺辦發言人楊毅13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將于明天(14日)發布《關于人民法院認可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補充規定》。該補充規定明確規定對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的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與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具有同等效力。
有媒體詢問發言人:日前在南京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得到了兩岸同胞的廣泛支持和贊賞,請問大陸有關主管部門為落實協議將采取哪些具體措施?
楊毅指出,為落實《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關于相互認可及執行民事裁判與仲裁裁決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申請認可臺灣地區民事裁判文書案件的審理,維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將于明天(14日)發布《關于人民法院認可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補充規定》。
楊毅說,該補充規定是對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認可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的補充和完善,明確規定對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的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與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具有同等效力。
楊毅表示,《補充規定》并就認可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適用范圍、案件管轄、舉證責任、財產保全、審查程序、審判組織、申請認可及審理的期限等作出具體規定。《補充規定》是大陸方面落實《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一個重要法律性文件,對保障兩岸同胞的合法權益,促進兩岸人員往來和經貿交流,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據人民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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