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0日電 針對媒體詢問的有關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以及罪犯遣返事宜,國臺辦發言人范麗青指出,協議表明兩岸將會采取措施共同打擊經濟犯罪,雙方會根據協議的規定,處理有關遣返事宜。
有臺灣媒體問發言人:臺“陸委會”有一個還做得不錯的宣傳資料,上面講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我們了解,6月5日已經有第一個案例。我們想知道,陳由豪這一類大型的經濟犯罪一直都是臺灣民眾所關切,這些人,是不是大陸有一個議程,有一個時間,在今年內把他們遣返回來,這一類的罪犯什么時候能夠實現遣返?
范麗青指出,關于兩會簽署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這個協議的簽署進一步完善了兩岸之間的遣返合作機制,有助于強化打擊犯罪的力度,維護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交流的秩序。
范麗青說,這個協議已經表明,兩岸將會采取措施,共同打擊經濟犯罪,雙方會根據協議的規定,處理有關遣返事宜。至于具體的個案,我相信以后雙方會加以協商。(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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